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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招聘 |2017年苏州昆山市陆家镇招聘

2017-10-25 苏州招聘 苏州招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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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镇2017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符合《陆家镇2017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治安及以上处罚的;(2)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的人员;(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

  咨询电话:55137364、55137360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报名费100元。(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

  4.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有关说明:(1)专业条件设置参照《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3)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人数1人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人数2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岗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在考试前短信通知领取。

  (四)加分

  1.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仅限陆家籍),加1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

  加分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政审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选。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考生政审、资格复查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昆山人力资源网(http://www.kshr.cn/)公示7天,接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1.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录用人员待遇。按照镇年薪制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一年考核合格后,按镇编人员待遇享受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镇纪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874358。

  本简章由陆家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67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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