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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广州新华学院 广州新华学院 2022-06-11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1〕11号)、属地政府部门有关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秋季学期顺利、平稳、有序开学上课,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分批返校及返岗安排


(一)返岗安排

第一批:管理、教辅人员,返岗时间:8月25日正式上班。

第二批:专职教师,返岗时间:8月30日开始,根据安排,8月30日-9月3日为开学第一周,学生开学不返校,进行线上教学,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


(二)返校及返岗要求

1.现处于省内的教职员工

开学前14天减少非必要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开学前14天前返回居住地,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每天在ixh小程序进行健康申报(包括粤康码和行程卡)。

2.现处于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

(1)开学前14天减少非必要流动,且务必返回居住地(家庭所在地),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每天在ixh小程序进行健康申报(包括粤康码和行程卡)。

(2)外省低风险地区返粤的教职员工,实行居家健康监测,抵粤后48小时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

3.现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

开学前近14天内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申请返校。

4.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教职员工

暂缓返校。暂缓返校的相关教职员工线上履行岗位职责。

5.完成防控信息登记工作

全体教职员工需在8月25日完成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现所在地、接种疫苗信息、粤康码信息、行程卡信息、返校前14天的行程等),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附信息登记二维码)。


二、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安排


(一)返校时间和批次安排


1.第一批:9月4日(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广州校区:健康学院、药学院、康复医学系、护理学院及广州校区各院系从省外返校学生

东莞校区:信息科学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会计学院及东莞校区各院系从省外返校学生


2.第二批:9月5日(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广州校区:资源与城乡规划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听力与言语科学系

东莞校区:外国语学院、公共治理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体育系、音乐系、国际学院


3.第三批:9月5日(2019级专升本新生报到)

广州校区:护理学院、康复医学系

东莞校区:中国语言文学系、公共治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4.第四批:9月11日(2021级新生报到)

东莞校区: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科学学院、音乐系、体育系


5.第五批:9月12日(2021级新生报到)

广州校区:广州校区各院系

东莞校区:中国语言文学系、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治理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国际学院


(二)返校条件


1.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可申请返校的学生

(1)返校前14天无境外旅居史和来员接触史,无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所居住的城市、区(县)未发现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符合以上条件且本人在规定返校时间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返校。

(2)有境外旅居史、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重点疫情地来员接触史,距最后接触、发现时间已超过14天或已返回居住地后解除隔离期及健康监测的学生;或返校前14天与现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轨迹交叉或距本人最后离开、接触发现时间已超过14天的学生;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出院后、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隔离后居家健康监测后,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符合以上条件且本人在规定返校时间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申请,结合校区所在地属地要求,经院系、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返校。

(3)返校前14天内身处省外低风险地区的学生,返粤后需按要求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


2.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内暂缓返校的学生

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取得医院开具的可以返校上学医学证明的学生;返校前14天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或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学生;目前仍在境外的学生;仍处于医学观察期或居家观察期的学生;有境外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未完成隔离及健康监测期的学生;有发热、干咳、气促、乏力、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且未排除新冠肺炎的学生;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学生;未提交本人返校前连续14天健康信息的学生。


3.在规定的返校时间仍被界定为重点管控人员的学生

在规定返校时间内被属地界定为重点管控人群的学生暂缓返校,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单独确定学生返校时间,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生返校流程


1.返校前

(1)返校前自我评估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自觉在家健康监测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登记并生成粤康码,并每天按规定如实在ixh小程序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如实上报近14天内的旅居居、接触史、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情况(每天早晚各测一次),观察有无不适症状等。

(2)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按照院系通知的返校时间,在返校日持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ixh小程序生成的识别码及学生证返校。

(3)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因个人原因申请暂缓返校的学生,应按学校办理请假等相关规定处理。


2.返校时

(1)返校学生需根据辅导员要求登记返程途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停留地区、接触人员等信息,同时注意做好路途上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停留和中转。

(2)入校时按学校要求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戴好口罩,主动配合进行扫码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健康检查,无异常者方可入校。

(3)在入校检查时,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须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隔离观察,并经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达到返校条件后方可入校。

(4)除学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与车辆均不允许进入校园,接送人员需根据指引在校门口接送。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2018级至2020级(除2019级专升本)学生的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1.网络报到预注册(8月28日至8月29日)

由各院系通过微信、QQ、学校ixh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接受学生的网络报到注册,具体报到事宜由各院系自行通知。学生证注册盖章事宜待返校后再办理。


2.组织线上考前答疑及辅导工作(8月30日至9月3日,即第1周)

①针对上学期未完成期末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答疑及辅导,以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巩固所学知识

②学生利用本周时间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争取在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正考(线下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3.组织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正考(线下考试)(9月6日至9月10日,即第2周)

(1)各教学单位按照调整后的考试时间重新在教务系统完成考试数据编排,并提醒学生及时在教务系统查阅考试安排,做好考试准备。

(2)成绩录入: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务必于9月17日前录入完毕。各教学单位务必督促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针对暂缓返校的学生,指引此部分学生办理缓考手续,考试随本学期重考一并安排。院系也可根据暂缓返校的学生人数及学生的身心状态、网络考核条件等,申请对此部分学生以线上考试的方式完成课程考核。

(4)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18级正处于实习期的相关专业的课程考核可采用线上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特点、网络考核条件等加以决定,线上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核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平台)、监控(保障)、试题等)经开课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4.按教学计划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全部课程的线下课堂教学(9月13日至12月31日,即第3周至第18周)

(1)各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检查落实教学任务,全体任课教师制定所任课程教学方案,并于开学前一周在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的建设,全力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梳理暂缓返校的师生名单,各教学单位根据“一院系(部)一策”的原则制定预案,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①对于暂缓返校的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具有该门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代课,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学生的影响,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教师代课,可申请开展线上教学;相关院系提交由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及该门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至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②任课教师所授班级如有暂缓返校的学生,教师应针对该类情况制定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教学的方案,线下针对已返校集中授课的学生,线上针对未返校的学生,在制定方案时建议安排同班已返校的同学进行在线帮扶。

③各教学单位于开学前采集暂缓返校学生教学班的任课教师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由学生所在院系将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位暂缓返校的学生,学生须主动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按任课教师要求完成线上学习。


5.各教学单位完成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1 月12日,即第19周至20周)。


(二)2019级专升本学生的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1.网络报到预注册(8月28日至8月29日)

由各院系通过微信、QQ、学校ixh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接受学生的网络报到注册,具体报到事宜由各院系自行通知。学生证注册盖章事宜待返校后再办理。

2.组织线上入学教育、班级活动、教学资料发放等(8月30日至9月3日)

各相关院系以线上的方式合理安排入学教育、班级活动、教学资料发放等,使2019级专升本学生尽快适应新阶段的学习和生活。

3.按教学计划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2019级各专业专升本全部课程的线下课堂教学(9月6日至12月31日,即第2周至第18周)。

4.相关教学单位完成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1 月12日,即第19周至20周)。


(三)2021级新生的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1.组织新生学前教育、分班、教材发放等工作(9月13日至9月14日)。

2.各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开展2021级各专业全部课程的线下课堂教学(9月15日起至完成教学任务)。

3.各教学单位完成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1 月12日,即第19周至20周)。


四、开学工作重要事项


(一)慎终如始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落实防控责任

学校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校领导落实各分管部门及联系院系的职责,查漏补缺,物资储备到位;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带头按照上级最新防控要求开展工作,落实防控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了解处置办法和流程;各部门、院系要加强暂缓返校师生的解释沟通、关心关爱,及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服务。


(二)继续严格遵循“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原则,确保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1.继续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查制度;学生返校后出校门要说明原因,履行请销假手续;教职员工上班或上课,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2.人事处、学生处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逐一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师生安全返校;各院系要结合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实际,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地摸清学生的假期去向,做好学生ixh小程序打卡、“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提前沟通确认好各批次返校学生的具体名单,并按要求向学校防控办报备。


3.各院系在学生返校前14天需提醒学生进行居家观察,减少外出及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避免与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接触;每天查看学生报告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跟进异常情况,并切实做好学生返校路途中自我防护指导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提前备好返校后可供充裕使用的口罩、餐具和个人消毒用品、日常生活用品、体温计等。


4.要强化开展师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指导教师、学生熟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了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


5.各院系要全面加强返校后学生的日常管理,指导学生开展每日晨检与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查验等工作,坚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精准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信息汇总与报送工作。如有异常,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办,并根据学校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协调处理。


6.各院系要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做好各项教学安排,对有学习困难的学生,组织开展个性化的辅导;做好线上教学的资源建设和储备,以备在发生校园疫情后停课期间应急使用。


7.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在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检查落实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2020学年第2学期未尽事宜落实到位、教师(含外聘教师)课表落实送达到位、教材领取发放到位、教师相关教学安排到位、学生相关学业安排到位、主要节点工作安排到位,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8.提醒师生员工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在没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师生员工应贯彻落实“应接尽接”原则,共筑安全屏障。


9.精准掌握学校教职工住校家属、食堂、商铺等人员的健康状况,分级分类做好此类人员进出校园管控工作。


10.继续教育学院要根据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要求,细化继续教育学院师生员工返校安排,制定返校方案,并按要求向学校防控办报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


(三)严格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和分类管理


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须有1名党政负责人按时报告本单位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四)备足备齐应急防疫物资


根据“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足够、合格的口罩、测温设备、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定期检查其安全性。


(五)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1.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校舍、实验室各项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对消防、食品、饮用水、校车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摸排返校后师生心理状况,持续为师生开通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渠道,提供心理支持,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重点学生,“一人一案”做好心理疏导,全力防范极端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2.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活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通风、清洁和消杀工作,保持环境整洁。重点关注饮用水、食堂卫生的清洁消毒,对宿舍、食堂、教室、厕所等重点场所,空调系统、校车等重点设备按指引进行清洁消毒。洗手设施应充足、布局合理,配置足够的洗手液、皂液器等。切实防范、降低多重传染病流行叠加风险。


(六)落实校长、党委书记及二级院系院长(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思政“第一课”制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开齐上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将卫生健康安全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结合“党史进校园”系列活动,将思政课教学优势转化为支持校园疫情防控的强大力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厚植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广泛宣传抗击疫情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五、应急措施


(一)师生在入校检查和校内健康监测时,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及时引导患者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在通风环境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校医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腋温 ≥37.3°C为体温异常),询问病史,如无发病前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以及境内有病例报告社区街道居住史、无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阳性检测者)接触史、无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社区街道有病例报告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可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有流行病学史,初步判断为可疑病例的,启动《广州新华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修订)》进行快速处置。


(二)如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送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单位疫情防控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由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及时电话报告附近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对发病人员立即采取隔离。


(三)如出现个别师生有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或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因为食物的原因引发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送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单位疫情防控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尽快报告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立即送往医院查明病因,杜绝病源传播。


(四)为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学校继续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专人、专线、专车,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专此通知。


广州新华学院

2021年8月19日




来源 | 校长办公室
编辑 | 王宇阳责编 | 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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