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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都扫成了段子,我却觉得乐不起来

2016-12-27 李木 晓看



一场高调的扫黄,形成了新一轮的舆论热潮,瞬间覆盖了某雷案。

据说,被扫的三处夜店,都是网络新贵们最喜欢聚集的场所。所以,一开始便有传言说,这次抓了不少互联网界的大佬,以至于连BAT周一的晨会都凑不齐人数。后来发现压根没这回事,人家BAT好好的。于是又传出一张名单,我定睛一看,即使是真的,那就是一群小喽喽,根本称不上什么大佬。


但是大家越玩越嗨,逼得许多疑似名单中人不得不跳出来自证清白,也不知道是真的要清白还是搭车营销,借机推销自己。

比如名单中有“网红女屌丝”,papi酱就出来证明自己住在朝阳区,是著名的朝阳群众,谁怕谁,借机小火了一把。


再比如名单中有“著名投资人”,徐小平就发朋友圈说自己连看三部电影,还推销自己投资的一款应用,当这个截屏满天飞的时候,这款应用也提高了知名度。


这两位套路的成分较大,我比较欣赏的是周鸿祎,红衣大炮直接开火,斥之为“放屁!”言简意赅又寓意深远,彰显个性张力十足,效果也很明显,传言很快就把他给放掉了。


当大家沉浸在段子当中,把一场扫黄当成了全面狂欢的玩笑的时候,背后却是法治国家意识的崩溃,只有不把法治当回事的社会,才会流传出这样的名单和这样的段子。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一是后台说。传闻中涉及的三家夜店,据称都是后台很硬,连天上人间被处理的时候,这几家店也照样营业。实际并不如此,后台真硬的话,这次就不会找上门了。但这样的传言大家都信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开夜店必有后台已经成为共识。

开夜店也是一门生意,但为什么这门生意需要很硬的后台?大家相信,开夜店没有后台是不行的,有后台但不硬也是不行的,这不仅是共识更是现实。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必须平等,交易规则必须透明。我们在现实中没有做到这两点,后台说当然更得人心。

二是捞人说。段子里面最多的就是捞人。实际上,涉嫌卖淫嫖娼是轻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由于是行政处罚,并不适用于保释条款。一旦警方做出处罚决定,严格讲是不可能捞人的。

“捞人”的段子大家也都信了,是因为现实中的确存在这种现象。领导一句话,或者关系够铁,就可以捞人,免受牢狱之灾。这种段子得以流传,说明在人们心中,已经没有对法治的尊重,现实让人们信关系胜过信规则,信潜规则不信显规则。这种段子的流传,一点都不好玩,反倒令人悲哀。

三是伪名单。迄今传出来的名单,莫名奇妙,全是英文名字或者某某这样语焉不详的称谓,令人怀疑这份名单是否存在,更不知道是何人炮制,以及炮制的目的何在。一般来说,这个信息只有警方才能掌握,如果为真,就涉嫌泄露公务机密,同时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如果为假,则涉嫌传播网络谣言,转发超过500次就可以定罪。(申明,我是转发)

更有一些无聊之徒,拿着这个名单点名,逼得被点名的纷纷自证清白。群众就在这样的点名和自证中寻找快感,而忘记了他们其实是在伤及无辜。而被点名者为了一份子虚乌有的罪名,不得不自证清白,这个场景曾经上演过人间的悲剧。但,群众中的群氓意识却从来没有任何反思和减退。

后台说、捞人说、伪名单这样反法治的段子和传闻,能在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说明法治根本就没有树立起来,从理念到现实,再到社会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什么时候不再流行后台和捞人这样的段子,什么时候不再编造名单逼人自证清白,什么时候法治中国的理念才真的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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