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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丨面包车撞死人逃逸,长春交警俩大队合作仨小时侦破,抓获醉驾司机】

2017-12-08 长春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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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18时3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倒在青州路行车道上,周围没有车辆停下,很可能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接到报警后,绿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察。经核实,该男子为附近工作的高某,事发时横过道路被一辆车撞倒,车号、车型不明,经120急救医生确认已当场死亡。现场民警立即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情况。绿园区交警大队立即做出反应,一路继续在现场勘察,查找线索,了解情况,另一路组织排查线索,寻找肇事车辆。

侦逃工作争分夺秒的开展之际,交通治安巡逻大队传来一条消息:吉A65***号五菱面包车有重大嫌疑。

原来,由于事故发生地点与交通治安巡逻大队辖区临近,听到此警情后,交通治安巡逻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故发生地点周边的青州路口、西环路路口、长白公路口等三处视频监控卡口的影像资料进行回放甄别。

根据通报中提供的车型,交通治安巡逻大队通过近20分钟对此路段过往车辆的比对,于19时04分发现吉A65***号五菱面包车有重大嫌疑。他们再次通过对该车行车轨迹的回放,发现该车在通过事发地后外形发生较大变化,左侧后视镜破碎及前灯凹陷,立即将此车列为事故嫌疑车辆。通过查询该车违法记录,得知近期车辆驾驶人为张某。19时12分,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将查询到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交警支队,并向绿园区交警大队指挥分中心通报。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绿园区交警大队立即兵分三路,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一是调取视频,查看行车轨迹;二是到属地派出所查监控视频,进一步比较确认;三是通过公安网联系该车所有人张某。

多项证据较为明晰,绿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其家属的带领下,将藏匿在家的张某及车辆带回。此时,距离事故发生不到3个小时。

在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当日参加完战友生日聚会酒后驾车上班,在行驶至青州路附近时,将一过路行人撞倒后驾车逃逸,并和家人、朋友大致说了情况后,将车开回家附近,关闭手机,躲藏起来。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37毫克,涉嫌醉酒驾车。目前,此案正依法办理中。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喝酒驾车,既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想着逃避,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尊法守法,不要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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