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交通整治丨夜查首日,长春交警查获酒驾16人,严查违法不放松!】
为确保长春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2月14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4日晚19时30分至21时30分,长春交警共出动296名警力、101辆警车,部署在市区主要街路、酒店饭店、KTV、娱乐场所等周边街路,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管理。当晚,长春交警共查获16名酒后驾车者,其中饮酒驾车9人,涉嫌醉酒驾车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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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时30分,宽城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台北大街利用车辆等红灯的时间,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民警发现一辆原本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却突然在路边停了下来,但是驾驶员却并没有下车。
民警根据工作经验,怀疑这辆轿车的驾驶员很可能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立即走到这辆吉AS97**号奔腾牌小型轿车前,示意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等驾驶员刚降下车窗,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气。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这名驾驶员的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61毫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带着这名驾驶员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驾驶员承认自己喝了一些酒,心存侥幸,才想酒后驾车,没想到被抓了个正着。驾驶员对自己喝酒后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酒后驾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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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13分,朝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80S**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这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0毫克,超过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当民警把这名驾驶员带到医院准备做抽血检测时,他非常不配合。最后,民警只好采取强制措施,在医院的配合下,对他完成了抽血检测。
如果抽血检测结果确认他为醉酒驾车,他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会面临拘役1至6个月,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长春交警开展的冬季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将重点加强治理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乱停车、乱变道、遇车辆排队不依次等候(外挂)等严重扰乱冬季行车秩序、危及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临近节日,长春交警会一直在路上,严查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为市民营造一个更为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