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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网约车新政,又给底层划了一道天堑

2016-10-09 严铁棠 南都观察


编者按

一个庞大的司机群体命运,也许将要被改写,四个城市的“包容”、“开放”程度,也在一瞬间暴露无遗。如今地方出台的网约车新政,狠狠地打了共享经济一耳光。这又是打了谁的脸?

本文经冰川思想库 (ID: bingchuansxk) 授权转载

作者:严铁棠,互联网从业者


全文2000余字,读完约4分钟



从昨天(8日)下午开始,北上广深接连发布网约车新规草案,对司机准入门槛骤然提高。


北京最先宣布,起码必须是户籍在北京的人开着北京牌照的车才能干网约车这单活;上海也一样,必须拥有上海户籍且拥有上海车牌才有资格拉客。中国这两大城市的网约车新政草案,被简称为“京人京车”、“沪籍沪牌”。


哪怕只是草案,也不得不让人担忧,大城市的示范效应,总让人不得不多想。紧跟着这两大城市,深圳发布的新政,稍微松了一点,司机必须是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特区居住证,但必须是2年以内新车。广州随后也发布了相关政策,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是1年以内新车。


就在短短一个下午,或者更准确一点说,在一个下班期间的傍晚黄昏,四个城市的网约车司机的命运,也许即将重新改写。尤其是,对北京、上海这两个城市来说,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约车司机,可能都不符合草案的要求。




一个庞大的司机群体命运,也许将要被改写,四个城市的“包容”、“开放”程度,也在一瞬间暴露无遗。许多人也刚刚经历过这样的瞬间:也就在“十一”前夕,不少城市纷纷限购,本来攒着钱等买房子的人,旅游回来可能会发现,自己连买房资格都没了。很黑色幽默,但又很真实透彻。


户籍,这个一次次束缚着国人自由迁徙的政策,再一次展现了它历久弥新的古老生命力。要落户京沪的难度众人皆知,而网约车新政一旦通过,对于一个想以网约车为职业的外来人员而言,无异于一道天堑,这等于直接掐灭了人们胼手胝足勤劳致富的梦想。


购房资质和就业还不是一回事。有分析认为,这已经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


从滴滴、神州、易到等多家平台的表态来看,他们普遍认为地方网约车新政过于严厉。如滴滴在回应中直言,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轴距、排量、准入年限以及驾驶员必须有当地户籍的规定,无形中抬高了门槛准入标准,是变相的数量管控,此举将导致车辆供给骤减、司机大幅减少、网约车车费翻倍、出行效率大幅降低。


滴滴公布的一个数据显示:在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的户籍。这意味着,数量庞大的已经以网约车为业的外地司机,将面临失业、转岗危机。规定就一句话,可这句话分量之重,不知有关部门掂量过没有?相关细则暴露的问题如此明显,地方政府部门难道真的没想到吗?如果没想到,可见其对网约车市场实在缺乏了解,而如果明明知道却还出台如此简单粗暴的规定,又是为什么?



一位办理上牌手续的市民从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三分所的停车场经过。 © 新华社


上海拍牌之难,全国闻名。买一辆车与拍一张牌照,相比之下,后者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远甚于前者。而且与北京的严苛又有不同,上海牌照费用之贵,很多时候足以与一辆车的价格媲美。买得起车,却买不起牌照,早已成为很多上海有车一族的真实写照。


而如果草案通过,有多少人能够同时拥有“沪籍沪牌”的条件?据悉,目前上海出租车司机很多来自上海郊县。难道这一政策是为相关人群从出租车司机转型打开方便之门?那么,政策的公平公正又如何体现?


这种“变相的数量管控”,不仅仅体现对户籍的变态要求上,连对车辆也有政策歧视。如北京规定网约车须符合轴距(≥2700mm)、排量(≥1750毫升,≥1.8T或2.0L)、车辆准入年限(≤两年新车)等方面严苛要求。车有喇叭却没嘴巴,如果像人一样,估计也要嚷嚷,凭什么大排量车可做网约车,符合环保理念的小排量车却不行?按照这些要求,多数出租车都得“下岗”吧?


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范,一直以来被寄予改变出行难的厚望。从过去点点滴滴的改变来看,它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撬动了板化的利益结构,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选择。


李克强总理去年在达沃斯论坛上的发言令人记忆犹新:“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它可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每个人都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壮大中等收入的群体,也让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潜能的机会去追求人生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说的不就是网约车吗?但如今地方出台的网约车新政,却是狠狠地打了共享经济一耳光。这又是打了谁的脸?


都说要发展共享经济,现在干嘛要故意绊它一跤?绊给谁看?给司机们看吗,那么是成功的,寒蝉效应已经开始显现;给乘客们看吗,那么是失败的,永远不要低估用脚投票的力量。何况,体验过网约车的便捷,谁还愿意回到过去?绊了之后,谁有好处?以政策的蛮横挑战万众的出行需求,这样逆潮而动的举措,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今年7月28日,交通部等七部委公布国家层面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对此前征求意见稿里的颇受争议的数量、价格、转变性质等进行了松绑,引发舆论一片好评。当时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就表示,“这次改革我们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这是我们评价的标准。”但从地方性细则来看,简直就是以民众不高兴、不满意、不方便为标准,怎么拧巴怎么来。


好在现在还只是草案意见征集的阶段,一切尚有回旋余地。否则拿一副旧鞍套死一匹新马,终究是谁也不好受的共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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