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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O电台 | 从《微微一笑很倾城》聊起千万天价的IP背后那些事儿

2016-08-19 牛头梗 VSO创意空间

  VSO电台  

蓝海创意云·创意空间开设的专栏,专注提供有趣、有深度的内容,涵盖影视、动漫、游戏、小说剧本等领域,致力于对文创行业热点的深度解读。



       近年来IP产业可谓越炒越热,优酷土豆今年就一口气拿下了《秦时明月》、《云之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咱们相爱吧》、《锦绣缘璀璨年华》、《北京遇上西雅图》、《我是特种兵4》等多部超级IP剧的网络独家版权,而最近上映的《盗墓笔记》和《微微一笑很倾城》这样的超级IP更是以“电影+电视剧+手游”的模式轮番上阵,真是赚足眼球。




       从最初的网络文学改编,随着网络的发展,IP产业链也逐渐拓展到了影视、动漫、游戏以及衍生品开发等领域,由于其巨大的商业价值,现在甚至喊出了“得IP者得天下”的口号。IP孵化的热潮持续不退,侵权、改编纠纷等问题也是接踵而来,IP市场的狂热下种种问题也浮出水面。


问题1人人都说IP,那么IP孵化究竟是什么概念?


       为什么IP能大火并且长期热度不退?这其中还是要涉及到一个被腾讯、小米、华谊等诸多公司作为战略大力推进的词:泛娱乐。泛娱乐指的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丝经济,其核心可以是一个故事,一个角色或任何一个广受喜爱的事物。

       打个比方,《琅琊榜》小说首发在起点上,你点开一看觉得挺有意思,但是不想花钱,于是你去看盗版,后来出了同名手游,你忍不住玩起了手游,但是你一毛钱都没充值开开心心做了个免费玩家,这时候它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听到身边的朋友都在谈论这部剧,你也打开电视看了起来,这时候,你就为制作方贡献收益了。如果说泛娱乐是一张大网,那么小说、手游、电视剧都是其中的一个环节,环环相扣,总有一环能扣住你。泛娱乐的大环境里,IP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而变成了发展的核心。




问题2IP“金鸡”生蛋,疯炒版权与衍生品的天价有多高?


       近年来互联网和资本的推波助澜,使得《翻译官》、《琅琊榜》、《花千骨》等小说改编剧持续霸屏,当红小花旦担任主演加上原著积攒了大量原书迷,简直就是给收视率上了双重保险,收视率得到了保障的同时,也为后期游戏、衍生品等领域的开发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渠道和变现途径,如果说中国市场上还有什么比房价长得更快的,恐怕就只有IP的收益了。

       据传,原创小说《花千骨》所衍生的电视剧及游戏版权价值已经超过20亿元,为出品方慈文传媒带来了近2亿的实际收入,IP显然已经被当成了一只会生蛋的“金鸡”,在投资方的你争我夺中持续发酵。

       如果说去年最受关注的古装剧是《芈月传》和《琅琊榜》,那么今年最受关注的古装剧无疑是《琅琊榜2》和周迅主演的《如懿传》。今年3月份在2016年上海电视剧制播年会上,这两部尚未开拍的电视剧,就被爆卖出近1500万一集的高价。以片长90集算,总售价将达13.5亿元,再加上二、三轮和海外版权售卖,这部剧的最终销售额会超过15亿元。从去年剧王《芈月传》200万一集,到《如懿传》的1500万一集,电视剧版权的暴涨仅仅花了不到一年时间。




问题3侵权案例频发,究竟是无意触碰底线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目前的趋势下IP孵化的热度还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有些制作方为了挣钱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在音乐网站停止试听、网盘禁令全部开启等一系列措施,都充分证明了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以及整改的决心,2016年版权登记量再创新高,诸如蓝海创意云等可免费登记版权的网站也受到了热捧,而IP的版权波澜也在制度逐渐完善中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

       今年年初匪我思存的作品《迷雾围城》(又译名《人生若如初相见》)因版权过期问题而与制片方闹起了纠纷,而据制片方回应,匪我思存索要1200万的天价续约费,让剧组在前期投入近千万的制作费用几乎打了水漂。




       另一边,作为盗墓小说鼻祖的《鬼吹灯》虽然今年上映了电影版《寻龙诀》,其实也有着不少版权纠纷,去年11月,作家天下霸唱就因将自己的两部《鬼吹灯》相关作品授权被擅自改编网络剧,导致小说版权方抗议。




       同样大热IP《何以笙箫默》的作家顾漫也在2014年12月的时候,在微博公开指责乐视影业在《何以笙箫默》改编权终止的情况下,擅自拍摄并注册“何以笙箫默”商标。




问题4制度难以完善,版权意识薄弱,真正版权保护在哪里?


       版权争议案件频发,第一是因为业内没有完整的版权收购体系以及透明化的标准。第二是只图眼前利益,追捧抄袭文化者众,第三,就是原创作者的版权意识薄弱,许多作者在面临侵权问题时都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有些作者并不知道,自己所创作剧中的角色、武器、道具等内容也是受到版权保护的,建议网络作家在签署版权的过程中,将自己独创的剧中角色的再创造权力,也一并保护。

       即使在纠纷重重的情况下,IP对市场的吸引力仍然巨大,至于作者而言,在创作出值得孵化的优秀IP的同时,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同样重要,申请版权保障并在受到侵害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对作品负责的表现,原创团队的版权权益无法保障,中国原创、中国IP将成为空谈。 


结语


我们期待IP市场能朝着更加完整的“先保护再孵化”的规范道路前进,也为仍旧对“版权保障”“IP孵化”感觉无处下手提供一条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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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未来的市场上,知识产权登记不再是缉拿侵权方的“呈堂证供”,而成为作者自身创意的“荣誉证书”。

*图文由VSO创意空间独立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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