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今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如何?
有所改善还是持续恶化?
出来了
第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9,优良天数比例为92.2%。
☞ 我市细颗粒物(PM2.5)阶段性浓度同比上升42.1%,升幅在珠三角、全省都排第2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升28.8%、臭氧(O3)上升13%,两项指标升幅分别排全省第5、10位。
☞ 其中,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9.6%,指数在珠三角排第6位、全省排第17位,同比下降1位。
归纳起来可以说是
“大家优时不比人家好,
大家差时比人家更差”。
我市各地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排名
排名相对靠前的3位依次是封开县、怀集县、广宁县
排名相对靠后的3位依次是高要区、四会市、鼎湖区
01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第一季度全市11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和相关特定项目限值要求,水质状况为优。
02
江河湖泊水质状况
第一季度,我市市控以上监测断面除梁村断面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86%。
2016年4月至今,北江梁村断面共开展监测11次,超标8次,省环境保护厅多次发出预警函,被列入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
03
河涌水质状况
在监测的31条河涌中,有3条河涌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1条河涌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余27条河涌为劣Ⅴ类水质
另外,建成区的2条黑臭水体——
石咀涌、羚山涌均为劣Ⅴ类水质
水质较好的3条河涌为凤岗河、青歧涌、谷圩河
水质最差的3条河涌依次为新窦涌、波罗涌、贝水涌
简单来说
2017年肇庆环境保护工作可以用
“开局不利、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来形容
这也对党委政府接下来的环境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刘春林 摄
5月3日上午,我市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泽华在会上强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件大事、急事、要事,要坚定“绿富同兴”不动摇、强化靶向治污不懈怠、严格督效问责不手软,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赖泽华在会上指出,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级各部门要把环保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 10月1日起必须对陶瓷行业全面实施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制,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
☞ 在全市范围内限行黄标车并开展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实行城市运输车辆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申报管理,扭转泥头车监管失控的局面。
☞ 将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纳入诚信体系;整改不到位的工地要停工整治,并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
☞ 在落实“河(涌)长制”的基础上,推开“一河一策”治理,实施“挂图作战”。
☞ 必须扩大清拆范围,提高清拆质量,确保27条劣Ⅴ类水体周边敏感区域内全部禁止畜禽养殖。
☞ 各地务必在今年年底前依法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及排污口清理工作。
☞ 开展涉及锅炉和危险废物等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强化源头控制,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的单位和不符合运输规范的车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 全面清理淘汰“十小”企业、零散小燃煤锅炉、无牌无证等小散乱污违法违规项目。
☞ 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共同监管,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实干”执法的浩大声势。
☞ 今年,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严肃责任追究,坚决以成效来检验各地各部门的工作。
☞ 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性工作的党员干部,实行换岗、换位;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 大气污染防治百日强化督查行动,各地对通报的问题要在7天内落实整改,没有整改行动的,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肇庆发布编辑部
西江日报记者 刘小洪
编辑 蔡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