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升镇企业:请查收这份复工备案指引 ↓


镇内各企业: 


现将《东升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备案申请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参照执行,认真做好复工备案工作,夯实疫情防 控主体责任。 


东升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代)

2020年2月7日

 

___

东升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备案申请办理流程

___


一、企业申请。企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 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的通知》(市防疫指办函〔2020〕13 号) 复工条件提前做好相应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制定严密的复工方 案。在防控物资配置方面,要求至少能保障一周的用量。达到复 工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村(社区)提交书面备案申请。建筑业按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0 年春节后我市房屋市政 工程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0〕19 号)规定。 


二、初审备案。由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复工企业申请进 行资料初审,由住建部门对办理施工许可(或登记)的复工施工 企业申请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把关并出具审批意见 书,同时将审批合格的资料递交到镇复工备案审批小组审核。 


三、审核确定。镇复工备案审批小组对村(社区)及住建部 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出具复工同意书。已批准 复工的企业,需在厂门口及宿舍张贴复工同意书。 


四、企业复工。落实应急联络人,采取 24 小时电话值班等 方式做好应急准备,必须按照“4 个到位”要求做好防控相关工 作,每日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五、加强服务。村(社区)、住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优 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到位、运营风险低的企业复工。对复工的企 业,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在监管过程中,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 疫主体责任的企业,由负责初审的村(社区)、住建部门联合派 出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此外,必 要时可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对企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 时关闭等措施。



___

中山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有序

复工管理的通告

___


△识别上方二维码查阅


来源:东升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