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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我县三个单位被问责

2016-07-23 廉洁睢县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城关镇、住建局、交通局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城关镇水口路南段沙石料场,沙石料没有全部覆盖,没有及时清除。城关镇作为监管单位,存在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7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城关镇镇长吴佰路诫勉谈话;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城关镇组织委员吴建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城关镇农业办干部孙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环境督导组发现,位于民太路西侧、红旗桥北的南关诚信搅拌站堆放的沙石料未按要求完全覆盖,未及时整改。县住建局作为监管单位,存在行动迟缓、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及时的问题。7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局长袁其升通报批评;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马俊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住建局股长郭铁柱行政记过处分。

      S214连接线工地存在黄土裸露、围挡不严、扬尘严重,没有冲洗设备等问题。5月份以来,在省市督导检查中均发现存在黄土裸露、扬尘严重等问题,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没有完全整改,工作仍有纰漏。7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局长刘诗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交通局副局长杨明亮行政记过处分;责成交通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交通局工程二处副处长徐泽星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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