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爱建·惠审惠判】免费安装净水器还能领补贴、办低保?千万别信!
基本案情
2021年以来,杨某在网上以每台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0多台廉价净水器,随后多次前往惠民、阳信等地乡镇村庄,通过假冒民政局工作人员、政府扶贫人员、净水公司人员等不同身份,编造安装净水器有国家补贴、可办低保户或者到期退还购机费用等理由,以300元到800元不等的价格向农村老人骗销。
李大爷是村里的贫困户,听信了杨某是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安装净水器可以领取1500元的国家补贴并全额返还购机款的谎言,用老两口省吃俭用攒的780元安装了净水器。直到安装人员的电话打不通了,李大爷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至案发时,杨某通过这种方式哄骗14名老人安装廉价净水器,以此牟利8700元。
法院判决
惠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净水公司人员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杨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贫困户,酌情从重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能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惠民县法院对该起以“安装净水器”为幌子的诈骗犯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作案手机及涉案净水器,依法予以没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法条链接
刑事审判庭 梁旭生
法官分析
本案是以“安装净水器”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的典型犯罪案件,行骗伎俩相对简单,但是抓住了部分老年人防范意识差,对新兴事物不了解的特点。老年人往往因法律意识不足而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交出钱财安装廉价净水机,得知被骗后懊悔不已。
法官提醒,老年人一定要谨慎对待上门推销人员,遇到以国家或政府补贴为名只收取安装费,甚至返还购物款来销售净水器、太阳能、煤气灶等设备的情况,应及时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核实。如果无法证实对方身份或是不掌握相关电话,可以先联系村委、居委会求证或者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