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步步逼近,不到5秒!电动车被货车撞倒,骑车人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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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突如其来,措不及防!
短短几秒钟,还来不及反应
他就倒在了货车车轮下
......
2018年12月7日9时10分许,梁某雄驾驶粤BD***6号重型自卸货车在107国道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立交匝道由西往东行驶至安联大众店路段时,该车车身右侧与同方向右侧由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碾压,造成电动自行车部分损坏、周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p1354la058k事故发生后
货车司机径直离开现场
接到路人及时报警
深圳交警即刻前往现场处理
深圳交警在对事发点周围的监控视频进行研判时,发现粤BD***6号重型自卸货车有重大嫌疑,经查询该车属于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警即刻通过电话通知该公司,让司机梁某雄接受配合调查。
经询问,事发时梁某雄驾驶的粤BD***6号重型自卸货车为空车,梁某雄声称事发时并不知道发生这起事故。
事故成因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从视频画面中可见
货车步步靠近前行的电动车
右侧盲区吞噬了电动车
下一秒,车毁人亡!
又是一起因为它而酿成的悲剧!
深圳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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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盲区车辆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请记住,收藏这张车辆盲区图
这些区域不能站!不能站!
司机真的看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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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或车进入车辆盲区时
对于驾驶人而言
其危险指数不亚于“闭眼驾驶”
司机浑然不知车旁有人!
而进入盲区,等于跟死神亲密接触
01
2018年11月15日16时59分许,陈某驾驶粤BE***5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经横坪连接线与环山路交汇处右转弯时,该车车头与操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造成操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02
2018年11月19日18时51分许,廖某雄驾驶粤BF***8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太白路右转至沙湾路时车头与袁某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粤BF***8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左前轮再与袁某伟发生碾压,造成袁某伟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不要再让盲区吞噬无辜的生命!
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02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除此之外!
所有非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注意
骑车时必须走非机动车道!
骑车时必须带戴上安全头盔!
更多安全细节,请向下滑动
驾驶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且电动车自行车的车速在20-25km/h,比一般的自行车车速15km/h要快,因此出现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必须戴安全头盔,慢速行驶。
夜间行车时应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向车辆管理机关领取号牌、行驶证;
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各行其道原则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
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在本车道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死亡的教训再次敲响警钟
马路如虎口,危机四伏
听蜀黍的话吧,别让自己受伤
盲区不能靠近!
机动车道不能抢!
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平安到家
转自: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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