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走位!醉驾电动车被查,要坐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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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时你们的 头发、钱包、前任 青春转眼之间,2019年也即将结束
#从2017到2019#话题冲上热搜这两天一打开微博和朋友圈都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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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交警蜀黍的2017-2019年呢?
深圳交警
2017年:蜀黍“猎虎”中
2019年:蜀黍“猎虎”中
26分钟前
从白天到黑夜
从两年前到两年后
深圳交警“猎虎”不断
“醉猫”在哪里,蜀黍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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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20时43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在龙华区和平路与民塘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
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与三轮车
分别倒在地上
为进一步了解事发时
双方出行轨迹及驾驶状态
深圳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
现场视频>>>
在现场
民警闻到佘某贵身上传来阵阵酒气
在视频中又可以看到
当佘某贵驾驶电动车行驶时
车身呈现左摇右晃状态
深圳交警现场对佘某贵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165.22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佘某贵酒后驾驶电动车
涉嫌非!法!营!运!
事发之时,其正载客行驶中
路上与三轮车相撞
导致自己与乘客双双负伤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轻视
罪从醉起
这一切要从当天中午12时许说起
{
一人饮酒醉
中午12时30分
}
据佘某贵供述,2019年11月20日中午12时30分许,自己在家吃饭喝酒,期间其喝了三四两白酒,喝完酒后,佘某贵在家里休息。
{
再次饮酒后载客
下午16时许
}
下午16时许,佘某贵驾驶二轮电动车前往龙华区布龙路羊龙新村的便利店喝酒,期间佘某贵又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后,佘某贵回家换了衣服便前往龙胜地铁站C出口载客。
{
醉驾电动车出事
晚上20时30分许
}
佘某贵搭载一名乘客准备送其回家,行驶至龙华区和平路与民塘路交汇处时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和乘客两人轻微受伤,随后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将佘某贵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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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佘某贵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
佘某贵在两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
并且在醉酒状态下夜间搭载乘客
最终与三轮车发生碰撞
其行为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险境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现如今,佘某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9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
早已成了全社会共识然而,不少人存在一种错觉只有酒后驾驶汽车才算得上酒驾殊不知酒后驾驶电动车也会受到处罚!!
饮酒后驾驶电动车
分档处罚
一
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二
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
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
若是经鉴定后
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
属于机动车标准的
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除此之外
超标电动车危险又违法
非法营运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蜀黍绝对不允许
深圳交警24小时时刻在线
任何交通违法都逃不过蜀黍的法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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