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牌、套牌,这样的车居然敢上路?蜀黍见一辆抓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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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电子警察的监管
许多司机都收敛了侥幸心理
即使交警不在现场
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但也有部分驾驶人为了躲避监管
打起了车牌的“歪主意”
换成假车牌,交警就查不到我了!
用别人的车牌,违法也有人替我买单
对此,蜀黍只想说
收手吧,“假套牌”在深圳是没出路的!
近日,龙岗交警大队情报分中心根据前期研判,发现一辆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嫌疑的粤B5***7牌小轿车的行车轨迹频繁出现在龙城街道黄阁北路。2020年8月6日上午,执勤警力根据车辆轨迹确定行车范围并布控。
当天9时40分许
执勤警力成功在黄阁北路拦截目标车辆
并扣留车辆作进一步调查
“张牌李戴”能掩人耳目?
不可能!
假套牌躲不过大数据
逃不了蜀黍的“火眼金睛”
也时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
👀
8月13日,龙岗交警接市民报警称:一辆号牌为粤BH***1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接报后
龙岗交警大队情报分中心立即开展调查
对目标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分析
并锁定其出没位置
随后,执勤警力前往坪梓路进行布控
并于当晚23时10分成功拦截目标车辆
现场人车并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假套牌”不仅损害他人利益
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
对于此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龙岗交警坚决严厉查处!
相关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
蜀黍也鼓励广大市民朋友
见到“套牌车”,立即举报!
助力清除路面交通隐患
保障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举报渠道
➧ 网站: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 电话:可拨打0755-83333333举报;
➧ 随手拍: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深圳龙岗交警;
➧ 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假套牌”零容忍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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