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尔康去了都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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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讲述缅北逃亡经历
据潮新闻消息,3月21日,山东济南人李伟讲述了自己的缅甸逃亡经历。
去年底,为讨回客户17万货款,李伟被骗到云南,结果却遭遇绑架,在胁迫之下偷渡至缅甸,被卖到一家电信诈骗公司。
同样遭此一劫的还有江西赣州人陈亮,他被“3000元日薪干10天”的客服招聘广告所吸引,在“暴富”诱惑下主动偷渡至缅甸木姐,从事电信诈骗。
李伟称,电信诈骗公司办公楼带有模拟化场景,装饰了泰国海景、办公室、 KTV包厢等。李伟表示看到这一幕觉得很讽刺,视频里自称在泰国海边度假、在KTV里唱歌的电信诈骗人员,实际上连写字楼大门都出不去。
据他回忆,办公区里有人身上带伤,有的人戴着手铐在工作,“状态都很萎靡”。
回国路很近,但充满危险
最终,李伟趁安保不注意得以逃出,在中缅边境的山区地带多次换车后,被辗转送到清水关回国。
陈亮给公司带来20余万元收益,再加上身上5万元的积蓄,全部交给了公司,在老乡组长的安排下,得以回国。
今年1月,李伟回国自首,因“偷越国(边)境罪”被罚款4000元。他说回国这条路其实很近,车程不到两小时,但充满了危险和艰难。
陈亮回国后也第一时间到云南德宏公安局自首,他记住了偷渡面包车车牌号和在云南暂时居住的自建房,帮助警方抓住“蛇头”,救出14名准备偷渡者。
如今,李伟不断地将这段遭遇,以直播、短视频的方式告诉网友,“建议单身不要到东南亚旅游,高薪到境外做客服一定要警惕。”
切勿轻信赴境外高薪工作
记者注意到,因轻信境外高薪招聘而偷渡的案件,不在少数。
多地警方也曾提醒网友,找工作要通过正规途径,警惕境外高薪工作陷阱。
同时,偷渡者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擦亮眼睛,
素材来源|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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