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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江歌的陈世峰,死刑的几率几乎为0

2017-11-15 议言奋语

这篇文献的结论是,日本司法系统的特征是,议会对个体法官进行紧密的官僚制控制,使得司法系统统一并且和谐运转,但这也导致了日本法官更趋向于服从森严的等级,而非法律的教义。


“日本通”律师朋友告诉我,因为事发地在日本,极大可能采用属地管辖,审判很可能使用几乎没有死刑的日本法律。


他很悲观地认为,这事在日本最多被判15年,要是陈世峰事发以后一直闭嘴不承认(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找个好点的律师团队(听说其父母已经带领尖端律师团队赴日了),拿出自己之前没有什么犯罪记录,顶多10年。


如果作为关键证人的刘鑫愿意积极指证陈世峰,那到还好。


但假如刘鑫出于对江歌妈妈的怨恨,又或者还对陈世峰抱有好感,又或者出现了其他一些原因,做出了陈世峰是冲动杀人、非蓄意杀人,甚至是过失杀人的证词,律师在强调一下他的“悔过自首行为”,那搞不好五年都有可能。


下面是微博上的爆料。




特地在谷歌上搜了一下,日本从2000年到2017年执行死刑的人数有74人,而且都是本国公民,还没有外国国籍人员在日本被判死刑的案例(也许有过,不过我没查到相关案例)。


总得来说日本法院是不太可能签署死刑的,法官把签署死刑看作是自己杀了人。


    


罪犯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綑绑, 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个月大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然而这件事最糟糕的地方在于,由于犯人说了一句对不起,法官就认定他具有悔改的意思,一审判处无期,被告的辩护律师非常有自信,只要在被告在里面不犯事,进行一番操作最多七八年就可以出来。


原告本村洋气晕了,他不断上诉,甚至当时的日本总理都站出来为他说话,二审都仍然被驳回,无奈起诉到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本村洋先生看到了对方豪华的辩护律师团,成员二十一员,均是知名律师。他们给被告辩护的原因还不是收了钱什么,居然是因为鼓吹自己赞同废除死刑,为某些“人权派”政客拉票,从而上演这么一幕丑剧。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辩护意见,实在是荒谬到了可笑的地步。


1、对杀人奸尸,他们是这么解释的。


被告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慾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地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 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式。


2、至于残杀幼儿,他们是这么解释的。


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 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简直是愚弄天下人的智商,但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


不幸中的万幸,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


内容是:”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地就骑上去了. .....这样也有罪吗?


要是没有这封信,被告依然能脱罪。


福田被判处死刑,已经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而他被执行死刑,则又过了很长时间。


律师朋友告诉我,这次事件有可能被政治左右的还不光只有“废除死刑派”,日本右翼势力介入的可能很高,他们很可能想借此事件,污蔑中国人干预日本司法,甚至帮助其陈世峰脱罪,以彰显自己强硬的对华态度。


另外还有一个绝望的消息,在日本就算被判了死刑也会在很长时间后才被执行。福冈灭门案里的犯人魏巍,也是时隔10多年后,才被执行死刑。


悲观估计,陈世峰不会死刑,会被判十年的概率很高,显然这不是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陈杀人当天更是准备了一套备用的衣服,在杀人后换上,逃之夭夭,装成不知道。陈在被捕后,一开始矢口否认杀人,如今在证据目前却沉默不语。


有消息指称,原本陈世峰可以接受日本政府指定的辩护律师,也就是说,他可以免费获得律师援助。但是他没有,他现在的辩护律师,是他背后的人,花高额请的私人律师,而且这个律师是专门针对中国人案件进行辩护的。也就是说,他们想给陈世峰,做到最轻的判罚。


我不得不猜想,陈之所以低调,是想帮助他脱罪。


而陈世峰在日本服刑完后遣返回国,在国内的舆论重压下,他将再次受审。


根据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是这样,陈世峰最多只会是无期。


但数年后,我们仍然得关注此事,搞不好在大家都忘了这个事的时候,案件依然会停滞不前,甚至不被起诉都有可能。


不知道为什么,网络上关于他的消息少之又少,似乎大家都忘了他才是真正的恶魔。


有时,正义这种东西,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会有不同理解。某种时候它会对好人太苛刻,对坏人太宽容。


所以,除了建议日本法院对其重判以外,江歌妈妈可以在大家还关注这个事情的时候,收集网友的意愿,假如陈世峰在日本成功脱了罪,或者处罚较轻,那我们一定得要求司法机关在其服刑完毕后,将其遣返回国,在国内再次接受正义的审判。


所以,不仅要关注刘鑫,更要关注杀人者陈世峰,尤其当他的律师再次提出他有“悔过”情节时。


张公子有句话说得不错:


让我们一起打开刘鑫和陈世峰与世隔绝的门,那扇企图关起来,好完全摆脱责任的冰冷的门。


在“是否有悔罪表现”被日本法院看得很重的今天,为了不颠倒是非,为了让江歌妈妈不像本村洋先生一样无助,我们大家得好好看看,陈世峰的那句“对不起”是不是也像他前女友一样,显得特别的“实用主义”。   

作者: 剑圣喵大师,高校心理学教师,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青年学术带头人,省心理指导委员会理事,著有《优秀的人,从来不会输给情绪》。微信公众号:剑圣喵大师(id:swordp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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