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9月7日(周一)起在荷兰实施赴华航班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要求,我馆决定从2020年9月7日(周一)起,在荷兰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届时将要求所有从荷兰搭乘赴华航班(包括经荷兰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含婴幼儿)凭核酸检测(PCR test)阴性证明提前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针对中国籍乘客)或《健康状况声明书》(针对外国籍乘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公布我馆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此为旧名单,请阅下方评论区置顶信息)
01
机构名称: KLM Health Services |
出具报告用时: 24至32小时 |
检测点: 海牙、史基浦机场、霍夫多普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20-2445210 邮箱: travelclinic@klm.com 网站: https://klmhealthservices.com |
02
机构名称: Coronalab.eu 及其官网显示的合作机构 (Travel Doctor the Hague除外) |
出具报告用时: 24小时(Coronalab.eu)至48小时(合作机构) |
检测点: 阿姆斯特丹(Coronalab.eu)及鹿特丹、埃因霍芬、登博斯、乌特勒支、史基浦、芬赖(合作机构)注意:我馆暂不承认Coronalab.eu位于海牙的检测点出具的检测证明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20-7231760(Coronalab.eu) 邮箱: info@coronalab.eu(Coronalab.eu) 网站: https://coronalab.eu |
03
机构名称: Vaccinatiecentrum.nl |
出具报告用时: 48小时 |
检测点: 登博斯、瓦赫宁根、奈梅亨、乌特勒支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85-9020303 或 +31-85-0221566 (紧急情况) 邮箱: covid@vaccinatiecentrum.nl 网站: https://www.vaccinatiecentrum.nl |
04
机构名称: Vaccinaties Op Reis (PreventVaccins) |
出具报告用时: 24至48小时 |
检测点: 阿默斯福特、阿尔梅勒、阿姆斯特丹、阿纳姆、代尔夫特、登博斯、埃因霍芬、格罗宁根、哈勒姆、霍夫多普、莱顿、奈梅亨、鹿特丹、蒂尔堡、兹沃勒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85-0240040 邮箱: info@vaccinatiesopreis.nl 网站: https://www.vaccinatiesopreis.nl |
05
机构名称: Ease Travel Clinic |
出具报告用时: 24至48小时 |
检测点: 马斯特里赫特、海尔伦、锡塔德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88-0049149 邮箱: info@ease-travelclinic.nl 网站: https://ease-travelclinic.nl |
06
机构名称: Travel Health Clinic |
出具报告用时: 48小时 |
检测点:亨厄洛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88-2914900 邮箱: info@thci.nl 网站: https://thci.nl |
07
机构名称: MediMare |
出具报告用时: 24小时内 |
检测点: 阿姆斯特丹、海牙、登海尔德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70-3697189 邮箱: covid@medimare.nl 网站: http://www.medimare.nl |
08
机构名称: Novamedik Diagnostics (诺华美诊断) |
出具报告用时: 24至48小时 |
检测点: 阿姆斯特丹、费尔森、哈勒姆、阿尔克马尔、兹沃勒、格罗宁根、阿森、恩斯赫德 是否收费:是 |
电话: +31-85-0600857 或 +31-626717455(中文紧急服务) 邮箱: info@novamedik.com 网站: https://www.coronaspeedtest.com |
上述表格中除机构名称和网站外的其他信息仅供参考,请务必以各检测机构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我馆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表格中的检测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关注我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或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查询(查询方法为:打开小程序→选择申报入口B1→填报检测情况→下拉至“请选择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选择“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点击“请选择检测机构”→点击或搜索“荷兰”)。
二、中国籍乘客登机办法
(一)自荷兰出发,直飞回国或自荷兰出发,途经第三国回国的中国籍乘客
9月7日(周一)前,现有安排不变:自荷兰出发,直飞回国及自荷兰出发,途经尚未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已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名单: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请复制后通过浏览器查看)中转回国的中国籍乘客无需核酸检测,可继续连续至少14天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凭带小飞机标识的绿色健康码登机。
9月7日(周一)起,须在登机前3日内,在中国驻荷兰使馆指定机构完成核酸检测,随后尽快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通过申报入口B(如该入口提示提交乘机前5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须以我馆公布的3日为准)申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我馆审核通过后,乘机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并凭该码乘机。其中,自荷兰出发,途经第三国回国的乘客须根据回国航班的登机日期安排核酸检测。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登机前3日内完成核酸检测指的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如没有出具日期,我馆将视检测证明上最晚的一个日期为出具日期)必须为登机前3日内(不包含登机日期当天)。例如,李某9月7日从荷兰乘机回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须为9月4日、5日或6日,但他可以合理安排时间,适当提前预约检测,如9月3日取样,9月4日出具证明(以检测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为准),这样不影响9月7日乘机。
2、我馆原则上在24小时内(包括周末)完成审核,因此上传检测证明不应晚于登机前24小时。例如,李某9月7日14:30从荷兰乘机回国,他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上传检测证明的时间不应晚于9月6日14:30。
3、乘机人提交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由我馆指定机构出具,且必须有医生签名,否则我馆将不予审核通过。
4、所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身不能作为登机凭证,如登机时只能出示检测证明而无法出示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将被拒绝登机。但是,建议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备查。
5、如乘机人多次上传检测证明图片失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将自动提示乘机人将检测报告发至指定邮箱。此时,切勿直接离开小程序界面,而要选择“确认”并提交后再发送邮件,否则我馆收不到审核申请。
6、如有更多疑问,请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请复制后通过浏览器查看)
(二)自第三国出发,途经荷兰中转回国的中国籍乘客
9月7日(周一)前,现有安排不变:自尚未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出发,途经荷兰中转回国的乘客无需核酸检测,可继续连续至少14天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凭带小飞机标识的绿色健康码登机(针对登机前14天连续逐日填报健康状况国家)或登机时无需出示任何健康码(针对既未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也无需登机前14天连续逐日填报健康状况的国家)。
9月7日(周一)起,须在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完成核酸检测,并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但要注意根据从荷兰飞往中国那一程航班的登机日期在始发国安排核酸检测。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从第三国出发的中国籍乘客请勿向我馆提交检测证明。例如,李某拟从美国出发,途经荷兰中转回国,他必须在美国完成核酸检测,并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向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提交检测证明,如遇健康码问题也应向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咨询。
2、所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身不能作为登机凭证。途经荷兰中转回国的中国籍乘客如在登机时只能出示检测证明而无法出示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将被拒绝登机并造成滞留,甚至可能被遣返回始发地。
3、如有更多疑问,请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请复制后通过浏览器查看)
三、外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荷兰出发,直飞中国或自荷兰出发,途经第三国飞往中国的外国籍乘客
9月7日(周一)前,现有安排不变:自荷兰出发,直飞中国及自荷兰出发,途经尚未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已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名单: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请复制后通过浏览器查看)中转飞往中国的外国籍乘客无需核酸检测后申领登机凭证。
9月7日(周一)起,须在登机前3日内,在我馆指定机构完成核酸检测,随后尽快将①有效护照资料页扫描件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件③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样式见附件)扫描件(监护人应替不能签字的婴幼儿签字)④机票信息,发送至我馆《健康状况声明书》工作专用邮箱healthdeclaration.nl@gmail.com。我馆将在审核通过后签发《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将扫描件通过邮箱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其中,自荷兰出发,途经第三国飞往中国的外国籍乘客须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登机前3日内完成核酸检测指的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如没有出具日期,我馆将视检测证明上最晚的一个日期为出具日期)必须为登机前3日内(不含登机日期当天)。例如,Mr. A计划9月7日从荷兰飞往中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须为9月4日、5日或6日,但他可以合理安排时间,适当提前预约检测,如9月3日取样,9月4日出具证明(以检测证明上显示的出具日期为准),这样不影响9月7日乘机。
2、工作日乘机的申请人请在登机前24小时以上提交《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周末乘机的申请人请最迟于周五16:00提交申请。例如,Mr. A计划9月10日(周四)14:30从荷兰飞往中国,他通过邮件提交《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的时间不应晚于9月9日(周三)14:30。Mr. B计划9月13日(周日)14:30从荷兰飞往中国,他通过邮件提交《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的时间不应晚于9月11日(周五)16:00。
3、乘机人提交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由我馆指定机构出具,且必须有医生签名,否则我馆将不予审核通过。
4、所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身不能作为登机凭证,如登机时只能出示检测证明而无法出示有效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将被拒绝登机。
(二)自第三国出发,途经荷兰中转飞往中国的外国籍乘客
9月7日(周一)前,现有安排不变:自尚未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措施的国家出发,途经荷兰中转回国的外国籍乘客无需核酸检测后申领登机凭证。
9月7日(周一)起,须在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完成核酸检测,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凭转机时仍然有效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在荷兰转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我馆不接受从第三国出发的外国籍乘客提交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例如,Mr. A拟从美国出发,途经荷兰中转飞往中国,他必须在美国完成核酸检测,并向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提交《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或咨询相关问题。
2、所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身不能作为登机凭证。如在荷兰转机时只能出示检测证明而无法出示有效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将被拒绝登机。
附件:《健康状况声明书》(全球通用)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可下载高清PDF版本,苹果系统如打开为乱码,再点页面右上方三点标识选【在Safari中打开】便可下载。
如您已到看此重要信息,请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