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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即日起,中国驻荷兰使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政策,具体如下:


一、凡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来华并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向海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赴华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相关申办事宜请向海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


网址:https://bio.visaforchina.org/HAG2_ZH/

邮箱:haguecenter@visaforchina.org

地址:Mannweg 174, 9th floor, 2516AB, the Hague


驻荷兰使馆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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