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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峰 | 千年科举与中国传统文化

奋进的 大学教育科学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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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以才学为考试选拔标准的科举制之所以会在中国产生,是与学优则仕理论、贤能治国理论、公平考试理念三个方面的思想文化基础密切相关的。科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方面如儒学、教育、文学、史学、出版书法等都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废止科举一百多年后,我们对废科举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必要进行更多的反思。科举是一种具有世界影响的传统考试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存在,科举文化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构成和核心要素之一。因此,研究科举是探索中国传统文化奥秘的一把钥匙,科举学是传统文化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学。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科举;科举学;科举制度;科举文化;废科举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举制及科举文化与从隋唐到明清1300年间中国传统文化关系至为密切。科举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成物,又对传统文化的许多方面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曾有西方学者认为:“科举制度为中国文化很显著的特点,且形成一种为世界上其他国家所不能及的社会制度。……无论从哪一方面研究中国文化的进化,都不能不注意于科举制度。”本文首先论述科举制在中国产生的思想文化根源,进而分析科举对中国传统文化诸方面的影响,最后对废科举与传统文化进行反思。 

一、科举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

科举制是在中国古代独特文化环境中产生的具有世界影响的考试制度。以才学为考试选拔标准的科举制之所以会在中国产生,是与以下三个方面的思想文化基础密切相关的。 

(一)学优则仕理论 

学优则仕理论是科举制产生的思想文化根源。《论语·子张》记录孔子的弟子子夏的话“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观点之一,成为千百年后科举制度的理论先导。学界对这句话曾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对后半句比较通行的解释是:“学”指学习、学问或学识,“优”指优秀,“仕”为入仕,即当官。整句话的意思为:当官有余力则应该学习,学习或读书优秀者则应当官。“学而优则仕”也包含这重意思:入仕为官要通过读书获得学识;反之也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学业不优秀,则不应当官。这种“读书做官论”在“文革”中曾遭到猛烈的批判。但是,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人们认识到,在两千多年之前,我们的先人就认为官员的选用应注重学识,而不是注重家世出身,这种精英治国的思想实在难能可贵。 

孔子说过:“学也,禄在其中矣。”其意思是学道也可得禄食,也可以理解为有学问或者学业优洽,禄位就在其中。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另一代表人物荀子也倡导以才选官。《荀子·大略》说:“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如学。”也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不一定都去做官,而做官的人则必须要去学习,重视学习是从政的先决条件。这与“学而优则仕”的理念相当接近。《汉书·食货志》将四民社会中的 “士”界定为“学以居位曰士”,就是说要有学识、学问才可能成为四民之首的士。后来的科举制将学优则仕的理论变成制度,通过层层考试竞争,筛选少数才学优秀者进入统治阶层,成为治理国家的政府官员,成为社会上受到高度推崇的精英人士。

 在科举时代,“学”代表着知识和能力,民间广泛流传着“学者如禾如稻,不学者如蒿如草”之类的格言。1870年,美国人施惠廉(Spear)说:“这些考试制度所形成达到的第一个目的,是排开任何等级和财产而不论,选择最好的人去担任国家的各种职务,并作为从古至今无私地以才取士的总原则。中国人有一句出名的格言:学则庶人之子为公卿,不学则公卿之子为庶人。”这句出自宋代词人柳永《劝学文》的格言,很典型地道出了学习知识对改变命运或保持家业不坠的重要性。 

(二)贤能治国理论 

早在西周之前,中国已出现了“选贤任能”的观念和根据考绩黜陟官员的做法。在原始社会后期,部落的首领由民主选举产生。《礼记》卷四《礼运第九》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在百家争鸣、思想自由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新兴的士阶层的崛起,许多国君意识到“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道理,于是兴起了养士之风,尊重贤才、礼贤下士成为各诸侯国人才竞争的一种策略,许多思想家对选拔人才与治理国家的关系都作过论述。孔子最先提出“举贤才”的主张。《论语·子路第十三》载,孔子在谈如何为政时,提出“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即先要建章立制、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其次要原谅下属小的过错,再就是应提拔德才兼备的能人。至于如何才能“知贤才而举之”?孔子认为应“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也就是说,贤才不一定只限于个人所认识者,自己耳目所不及的人当中也会有不少人才,只有广泛地推举才能真正得到贤才。 

荀子也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贤任官的儒家代表人物之一。在选用人才的原则上,他主张破除世官世禄制度,公开提出“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 的方针。在《荀子·王霸》中,他说“贤能不待次而举”,还提出了贵贱无常理念:“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为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这种只看礼义才学不看出身的理念具有现代性,有利于实现社会阶层流动。因此,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看法,这是后来科举将参政权向平民开放,允许“投牒自进”、自由报考的思想基础。

除了儒家以外,墨子在《墨子·尚贤》篇中也有关于尊尚贤能的观点,如:“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也就是说,人才不问出身,即使处于社会下层而有德的贤才,也应该推举进入社会上层。墨子还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观点:“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他认为官位不应世袭,而应依据才能的高低决定。在实行世袭制的先秦时期,墨子能提出这种破除血统论的主张非常不易。这种“尚贤”思想是贤能治国理论最明确的表达,是后来产生科举制的思想文化根源。 

(三)公平考试理念 

科举制的产生还与公平理念,尤其是通过考试的方式来公平选拔人才的理念密切相关。汉文帝十五年(前165年)九月,“诏诸侯、王公、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这次诏举第一次采用了策问方式,是有历史记载的世界上第一次采用笔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西汉还开始实行察举孝廉和秀才的制度,但因举荐的德行依据“孝”和“廉”是基于主观判断,并无刚性的标准,因此容易导致弄虚作假。于是东汉阳嘉元年(132年),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在考察推荐中逐渐加入了考试的因素。 

三国时曹魏嘉平元年(249年),征南将军王昶指出:“考试,犹准绳也。未有舍准绳而意正曲直,废黜陟而空论能否也。”王昶准确地揭示出考试的测量功能,有如能够精确衡量物体长短曲直的尺度一样,具有客观性和公平性。王昶将考试比为公平尺度的说法,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对考试作用的准确论述,为后世的科举张本,在中国考试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东晋时期,葛洪在《抱朴子》外篇第15卷《审举篇》中,提出了“急贡举之法”的改革建议,并一再强调实行考试的重要性,认为考试选才可以防止人情泛滥和弄虚作假,杜绝“人事因缘”和“属托之冀”。他主张有考试总比没有考试好,一个人的语言文字水平与其素养和能力基本上是成正比的,考试取士不一定所选皆才,但肯定比不试者更能得才。

 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中考试的重要性逐渐增加,考试程序和场规也在日益制度化、严密化。正是因为有公平考试的理念,以及采用考试防止作假和腐败的实践,考试在人才选拔中的成分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科举制的出现。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建立进士科举之后,经过三百多年的实施和发展,到宋代以后,科场普遍采用糊名和誊录制度,“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科举制已成为一种“至公”的制度。明代贡院规制更加周严,当时人认为“科目兴贤,在国家为第一大事,在天下为第一公道。”

另外,科举制之所以在中国产生,还与汉字书写文化直接相关。因为科举是一种以笔试成绩为评判标准的考选方式,书面成绩是白纸黑字,可以重复考察存留档案。中国汉字文化早熟且发达是科举制产生的前提条件。西方重视口试,到17世纪以后,受中国科举制的影响才在竞争性的选拔中开始采用笔试方式,并且还是受到中国科举考试的启示才仿效的。 

二、科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从隋唐至明清,科场成为朝野关注的中心和人文活动的首要场域。科举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文化教育、社会历史进程以及世道、人心、风俗都有密切的关系,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方面如儒学、教育、文学、史学、出版、书法等都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是儒学的制度支撑 

在历代科举制度中,儒家经学知识都是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隋炀帝建立进士科以后,到清末的科举考试,经学与辞章是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唐宋两代科场中出现过激烈的经术与文学之争,但儒家经学始终没有被完全否定。科举取士虽然到南宋时期分为诗赋进士与经义进士两途,然而到元代恢复科举以后,两种进士又合为“经明行修科”,实际上还是经术占了上风。明清科举主要考八股文,规定在《四书五经》中命题以后,儒家经学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科举制通过以考促学,将儒学知识和理论全面推广到社会各层面,促使儒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主干。

受科举考试的推动,儒家经学不仅在传统中国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而且出现人人读经的现象。各种有关儒家经典的研究、章句、解释、备考的书籍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钦定四书文》提要中便说:“时文选本,汗牛充栋。”许多有关八股文的高头讲章只是科举辅导读物,没有什么学术价值,而且不少士子死记硬背一些经典和范文去应试,甚至忽略儒家经典本身而只读闱墨、程文,有其功利性的目的和应试教育的弊端。但科举时代《四书》《五经》为普通中国读书人所熟知,经学得以不断传承和繁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科举制的倡导利诱。可以这么说,千年科举以经术取士,造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读经运动,使古代中国成为一个儒学社会。 

儒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基石,主要是因为具有科举制的制度化支撑。到了清末,中国在列强入侵和西学东渐的大潮中,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包括科举和儒学也面临巨大的危机。1905年停废科举之后,传统社会礼崩乐坏,失去制度化支撑的儒学走向式微。有的学者认为,科举 制度是制度化儒家的核心和枢纽,维系着儒家的文化价值和传统的制度体系之间的平衡。科举制的废除使绅士群体产生的机制不复存在,这导致了实际和潜在的儒家群体力量的削弱,儒家思想越来越失去了其民众基础。以废除科举为前导的晚清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于传统制度体系中儒家成分的否定,同样也是对儒家的制度体系的否定。力主废科举的张之洞在废科举后不久便觉得经学不保问题严重,表现出某些懊悔与惋惜的心情,因而力图建立存古学堂以保存旧学或国粹。然而,狂澜既倒,无法挽回,儒家经学的地位再也回不到过去了。1911年6月,庄俞《论各省可不设存古学堂》一文便指出:“读完五经之高才生,当科举时代,可以车载斗量,今则科举停止将十年矣,此类高才生非改习有用之科,亦旧学有芜落之叹矣。”

(二)科举对传统教育的制约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或者说是通过考试取士为官的制度,因此科举的性质首先是一种选官制度。但是科举也兼有教育考试性质,因为传统社会的学校是养士机构,培养的目标就是入仕为官。取士有赖于养士,不重养士,只重取士,就如不重耕种而求收获。科举时代的官学是从属于整个选举系统的,多数朝代科举系统包含了官学教育系统。或谓清末学校完全沦为科举的附庸,其实古代中国学校一般都是从属于官员选拔制度的,基本上都没有什么独立性。从《新唐书》立《选举志》以后,历代正史《选举志》皆包括了科举、铨选和学校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政治和文教制度体系中,不存在一个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教育相对应的“教育系统”以及相应的教育管理系统。我们今天所说的教育及其管理,在古代分散在礼治体系、官员选拔体制、专业管理部门、私学等不同领域。“学校”是选拔官员制度(选举、特别是科举)的组成部分,教育和科举不是并行、并列的两个不同的体系,学校只是科举的附属系统。 

在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系统中,府试、县试是选拔府、州、县学生员(即秀才)的考试,岁试是学政(相当于现代的教育厅长)巡回各地对府、州、县学生员的年度考试,科试是选拔生员参加乡试的考试,获得参加乡试资格的叫科举生员。逢三年一次的乡试之年,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经过录科考试,也可参加乡试。从唐代以后,民间私学基本上以应举为办学目标。即使是书院,也是因科举盛而产生,随科举废而消亡,可以说书院与科举是一对难兄难弟。清代一些大书院与地方官学类似,也有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的定额,江西部分大书院还有名为“洞学科举”的指标。千年科举与千年书院两者关系密切,较不重视科举的书院是短暂的、少数的。总体而言,科举是从隋唐到明清1300年间整个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士子在修身齐家之后,要想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和抱负,只有通过科举这个几乎是唯一的向上流动的途径。在传统中国社会,科举对读书人是一有效的指挥棒,无论是官学或书院、私塾,必然要受科举制约,或者说科举对学校与书院具有强大的影响。因此,与人才选拔考试制度紧密联系是中国古代教育的一大特点。 

(三)科举对文学的推动 

文学与科举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用笔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必须通过“文”(也就是“文章”)来体现。除了唐代采用考试儒家经典知识背诵和理解能力的帖经和墨义以外,在各种科举考试文体中,诗、赋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即使是说理性的策、论、表、判、诏等应用文体,评价的标准也是“文”与“理”两个方面,即文采与道理都要好才能入选。至于八股文,考试的内容是经学,但形式却是文学。八股文本身就是一种十分讲究排偶对仗的独特考试文体。从唐代“以文德应天,以文教牧人,以文行选士,以文学取士”,到清代认为“自汉唐以来,创为文体以取士者,未有如制艺之盛者也”,千年科举实际上就是以文取士。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科举就是一种文学考试。

因为科举产生了科举文学。科举文学是指因科举考试而产生的文学作品和体裁及与科举相关的文学,是西方文学中所没有的题材和元素。科举文学包含科场上产生的试帖诗、律赋、策论、八股文等,以及为备考科举写作的大量此类考试文体作品,还有以科举为题材的诗词、歌赋、戏曲、小说。科举文学的数量相当大,唐诗中省试诗或试帖诗虽然高水平的不多,但数量巨大。八股文的数量更是不可胜数。明清时期乡试与会试三场考试内容,首重八股文,因为当时人认为:“古人服古入官,必以文为拜献之先资也,汉以策论,唐以诗赋,宋以经义,明以八股,尚矣!”八股文在清末以后被批得 一无是处,但是在科举时代,许多人认为从所作八股文可以考察出考生的才学、心思和性情:“制艺取士,昉自唐试帖,将觇士人之才华、学殖之深浅、心思之灵钝、气味之厚薄、音节之乖和、性情之好尚、世运之盛衰。”至于中国古代才子佳人小说,其套路基本上就是“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有的学者认为,在西方文化中,英雄救美、侠骨柔情更显英雄本色。中国的动作英雄不但不拯救美人于水火中,反而认为美人是“红颜祸水”;他们不但对美人没有展现浪漫情怀,相反是避而远之。在中国传统故事中,这个英雄救美的责任就落在寒窗苦读、金榜题名的才子们身上,他们凭借在考试中拔得头筹而拯救佳人。因此,金榜题名、才子救美就成为才子佳人小说的永恒主题。 

由于1300年间绝大部分读书人都参加过科举,金榜题名是当时文人士子朝斯夕斯孜孜焉梦寐以求的目标,中举或落第都是他们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深刻记忆,所以想要真正了解科举时代文人的生活、交游和创作,科举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元素。科举元素渗透到古代文学从题材、内容到文体、文风等方方面面,从隋唐到明清各个朝代的科举与文学的关系,都有非常丰富的研究内容。科举具有强大的“指挥棒”功能,科场命题风向很快就影响到文人的风会所向。即使是中断科举最久、开科时间较短的元代,科举取士也影响当时的士人心态、学术风向和文学风貌,与文学思潮、文学创作、文学风尚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文学才能向来是科举取士的一个主要衡量标准,科举对中国古代文学影响的主要方面是积极的。由于科举以文取士,形成了读书尚文的文化传统,因此科举时代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读书至上的诗书社会,是一个朝野尚文、大多数读书人皆能吟诗作文的文学社会。 

(四)科举与史学的关联 

科举与史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中国文化中有重视史学的传统,甚至有人认为“读书不读史,虽才华富有,皆糟粕耳,且不免空疏之诮。”历来科举考试都有五经的考试内容,而章学诚说“六经皆史”,谓《易》《书》《诗》《礼》《乐》《春秋》六经,都有中国古代史书的属性,尤其是《春秋》本身就是史书。因此,考儒家经典知识,实际上也包含史学的成分。唐宋时期的科举有“三传”科目,即以《春秋》公羊、谷梁、左传设立考试科目,名为经学科目,实为史学科目。还有专门考《史记》的“一史”科,专门考《史记》《汉书》《后汉书》的“三史”科,更是直接以史书设立科目,选拔史学人才。 

除此以外,历代科举第三场试策,一般都是考经、史、时务策,其中的史策以史为题发问。唐代进士科考试,“其所试策,于所习经史内征问,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务,共十节。”唐、宋和 清代科举中有考“论”这种文体,而论的内容以史论为多,尤其是清末科举革新以后第一场试论,更是以史论为主。因此,总体而言,可以说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制是以经、史、词章取士。科举重视史学的效用是让入仕为官的人都有基本的史学素养,了解中国历史变迁和“成败得失”,以便在临政治民时懂得鉴古知今,能够有一种历史观和大局观。中国古代史学的繁荣和发展,与科举考试以史取士促进士人认真研习史书、形成重视史学的传统和风尚是分不开的。

  (五)科举与出版业 

中国古代出版业的发展受到科举考试的推动。宋代以后,印刷术开始普及。岳珂《愧郯录》卷九说:“自国家取士场屋,世以决科之学为先。故凡编类条目,撮载《纲要》之书,稍可以便检阅者,今充栋汗牛矣。建阳书籍,方日辑月刊,时异而岁不同,以冀速售。”由于有广大的市场需求,书商热衷于刊刻科举读物,数量特别庞大,促使书籍广泛流布。

策学只是科举考试中的一种文献,应对策问的一种考试文学。策学内容之多,称为“经策之学,浩如烟海”,这些形容典籍繁多的成语经常用到科举备考读物中。而且,现在还看得到很多科举文献都有维护版权的声明“翻刻必究”。有古籍扉页上印着“翻刻千里必究”,古代交通不便,要到千里之外去追究侵权,实际上很难,这种声明主要就是一种威慑。清代还有一本《搭题芝兰》在扉页出版者“三余斋藏版”下标注:“翻刻是我子孙。”甚至有本备考科举之书《入泮金针》的扉页上不仅有“翻刻必究”的字样,而且写着“翻刻此版,世世娼孙”。估计此书很畅销,担心被盗版,就先声明诅咒翻刻此书者世世代代都是娼妓的子孙,不得好死。当时学术著作或大部头的典籍一般很少有人会去翻刻,因为成本很高而需求量却不大,只有那些有大量需求、翻刻之后有利润的书才有人会去侵犯版权,而备考科举的书籍就是这类有市场、需要保护版权的书籍,所以特别有版权意识。虽然在交通不便的古代真正能够千里追究的估计很少,但是提出追责威胁或者诅咒侵权,多少有点震慑或劝诫作用。这几个例子都说明,科举类书籍是中国出版史上最注重保护版权的一类书籍。 

在18世纪中叶以前,中国的书籍的数量超过世界其它所有国家书籍数的总和,而科举文献是中国古代印刷量最大的文献。过去有“策学之刻,何止充栋汗牛”的说法,清末曾有人说:“粤自泰西以石印之法,流传华夏廿余年,争奇斗胜,藏书家翻印几遍,而其盛行者,则惟时文为最。搜取陈篇,网罗轶稿,立名不下数十种,洋洋乎,诚斯文之大观也。”中国传统出版业的兴盛、文化的普及便是科举的积极影响之一。 

(六)科举与书法的关系 

科举与中国古代书法的繁荣密切相关。唐代六门常科之一是明书科,即专门选拔文字和书法人才的科目。明经、进士科的考生通常也重视书法,因为唐代举子获得进士等科名以后并不能马上获得官职,还需参加吏部的铨选考试,考察的内容是“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其中对“书”的考察标准是 “楷法遒美”,也就是要求能写遒劲优美的楷书。唐代还有一种具有部分科举性质的“科目选”的考试科目叫“书判拔萃科”,也是考察书法和判文。在“以书选官”的制度约束下,唐代形成了重视书法的风尚,多数读书人楷书写得很好。唐代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楷法名家,都与此相关。北宋中叶以后,为了避免考官认识举子的书法影响录取公平,在进士科考试中也实行糊名誊录制度,安排誊录人员将所有试卷用朱笔抄录后再给考官评卷,考官无法看到考生原始的书写,因此书法相对不像唐代那样受到高度重视。 

清代乡试与会试也实行誊录制度,但殿试名誉上是由皇帝主持,殿试卷并不誊录,那些替皇帝评阅试卷的读卷官的评定标准不只是看对策的内容,而且往往相当看重殿试策的书法,包括选拔翰林的朝考也高度重视书法,以致发展到后来变成过度重视楷法。山西举人刘大鹏1895年赴北京参加会试,在日记中感叹:“京都习尚写字为先,字好者人皆敬重,字丑者人都藐视,故为学之士,写字为第一要紧事。”《清稗类钞》考试类“朝考殿试重楷法”条说:“朝廷重视翰林,而取之之道以楷法,文之工拙弗计也。新进士殿试用大卷,朝考用白摺,阅卷者偏重楷法,乃置文字而不问,一字之破体,一点之污损,皆足以失翰林。”戊戌变法时康有为上书改革科举的奏折题目就是《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不过,由于科举重视书法,推动了士人高度重视小楷的风尚。现在还可以看到许多流传下来的清代殿试卷,书法多相当精美,尤其是状元或其他鼎甲进士的书法,一般都相当好。民国时期流传有“大楷颜真卿,小楷刘春霖”的说法,就是指清代最后一位状元刘春霖的小楷精美。其他状元如陆润庠、王仁堪在民国时期也有许多小楷字帖行世。清代出现许多小楷名家与科举考试注重“馆阁体”书法密切相关。 

三、废科举与传统文化的反思

科举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和重要构成部分,受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制约,又培育与维系了中国传统文化。1905年废科举,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出现了亘古未有的巨大变化。在废止科举一百多年后,我们对废科举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必要进行更多的反思。 

(一)废科举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断裂

废科举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科举停废之后,新式学堂迅速增加,大量的人员出国尤其是去日本留学,中国教育很快从传统东方模式脱胎换骨转变为近代西方模式。因此,从教育视角考察废科举制的影响,较容易看到积极的方面。而从其他方面观察,随着废科举后传统礼教和秩序的瓦解,造成社会动荡、政治混乱、文化失衡等后果,使今人在评价废科举的影响时,看法更为多元。

清末民国时期,从梁启超、孙中山等政治人物到杜亚泉、胡适、钱穆等学者,对废科举都进行过反思,甚至直接提出为科举制平反。对此,笔者已经有专文论述,于此不再展开。 

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中国停废科举的重大影响问题逐渐引起学界的重视。德国汉学家傅吾康(Wolfgang Franke)是海内外最早提出“废科举导致清朝覆灭”观点的学者之一。他在《中国科举制度革废考》(哈佛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一书中,系统地分析了1900年以前改革科举的努力,对1901年以后科举制的改革和废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他认为科举制的废止是传统帝制国家灭亡的开始。美国学者罗兹曼认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科举制在1905年被废止,从而使这一年成为新旧中国的分水岭;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其划时代的重要性甚至超过辛亥革命。 

还有不少学者探讨了废科举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如萧功秦认为,“科举制度的废止,从长远来看,就使国家丧失了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的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这就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余英时指出:“科举是传统政治、社会、文化整体结构中的一个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核心部分。所以光绪三十一年(1905)科举废止后,持续了两千年的帝国体制也随即全面崩解了。1905年的科举废止在中国传统的‘士’与现代知识人之间划下了一道最清楚的界线。”

 确实,处在清末“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中国许多传统的制度和机构如科举、书院、国子监、翰林院等等,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之下都逃脱不了被彻底否定的命运。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多数国人以为这些都是落后的制度和机构或负面的名词,极端者甚至彻底否定儒学和汉字,以为过去中国的一切都要不得。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才越来越认识到,书院、科举、国子监这类历史上的制度和机构,其实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清末被时代所否定,并不意味着永远都被否定。

 科举是高竞争、高利害、高风险的选拔性考试,有其政治、教育、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功能。唐代实行科举的目的之一是“置制举以罩英才”,这个“罩”字十分形象生动,也就是网罗、收拢、牢笼人才的意思。清代多数省份的乡试录取率只有1%强,虽然多数参加乡试的人不能成功,但是科举制为一百多万士人提供了一种“业儒”的生存方式,科举成为维系传统社会秩序和提供社会阶层流动的一个重要机制。到了19世纪中叶以后,欧风美雨强劲东来,与工业化后的欧美列强相比,考试内容多为古典人文知识的科举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要。尤其是面对列强入侵、中国屡战屡败的惨痛教训,国人认识到既要学习西文、西艺,也须学习西政、西学,“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而且“科举为西人诟病”,所以在当时特定的复杂时代背景下,千年科举走到穷途末路,不得不被废止。 

总的看来,从隋唐到明清的1300年间,在1240年左右的长时期内,科举制是基本适应传统社会和时代需求的。只有当工业革命到来,整个世界向近代发展的时候,在西学东渐的大潮中,科举制才日益体现出考试内容注重古典人文知识的局限,与变化后的时代脱节。尽管在1300年科举史上的最后时刻,科举考试已经脱胎换骨,向近代文官考试制度转变,但其仍然在废科举兴学堂的大趋势下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二)科举文化的反思与传统文化的复兴 

清末人士为了废止科举,曾经激烈抨击科举,将科举说得一无是处。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科举被视为腐朽落后的东西。有些人认为科举毒害古代的读书人,将科举的流风影响视为流毒,民国初年甚至有直接称“科举毒”的说法。科举制遭遇过一个极端化、负面化评价过程,这集中体现为针对科举的“污名化”与“妖魔化”。科举评价的负面化倾向不仅令科举形象受损,对科举制被废止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左右了20世纪以来科举评价的基本取向,现在需要走出科举评价的极端化困境。 

在鸦片战争以前,许多中国人以为天朝“中央之国”,万方来朝,其他国家的人都是“蛮夷”。1840年以后,经过列强的一系列入侵,中国积贫积弱,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都遭遇空前的危机,彻底动摇了国人对自己文化的自信,乃至在文化观念上,从清末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日渐转变为民国时期实际上的“西体中用”。在强势的西方文化面前,有些人对西方文化顶礼膜拜,甚至主张全盘西化。对儒学、书院和科举,都曾经历过全盘否定的时期,现在到了该重新评价的时候了。

20世纪是中华文化跌宕起伏的世纪,国人对中华文化经历了从怀疑、否定到反思、醒悟的过程。时代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与20世纪初相比,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文化处于复兴的势头,国人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也更有了自信,对科举文化的评价必然与20世纪初不同,有必要对科举文化进行更多的反思。张亚群认为:“科举制与民族传统文化构成双向关系,在长期考试实践中形成品类繁多的科举文化。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物和重要表现,科举制既存在历史局限性,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科举考试创设的公平竞争机制及其所彰显的择优选才旨向,是科举文化的精华所在。”

无论今人如何评价科举,无论科举制有何千秋功罪,它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大存在。科举与1300年间中国的政治、教育、文学、社会心理和习俗等方面密切相关。科举虽然被废止,考试却不可能废止,千年科举留下的科举文化遗产仍然在中国许多方面无形地存在。科举时代所形成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机制、重视教育勤苦向学的习惯、读书至上片面应试的学风、学优则仕重道轻器的观念……无论这些传统和价值观是否合理和积极,都对现代中国社会深具影响。因此,充分认识并深入研究科举制度和科举文化,在今天还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而且,由于中国的示范,日本曾有两百多年实行过科举制,朝鲜半岛、越南曾经长期实行过科举制,以汉字和儒学为核心的中国文化在东亚国家得以广泛传播,科举文化在东亚世界仍然具有深刻的影响。而欧美国家借鉴中国的科举建立了文官考试录用制度,这是中国文化在域外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近代以来少有的被西方国家借鉴过的中国制度,促进了世界文明进程。因此,在一定意义上,科举堪称中国的“第五大发明”。 

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中国问题》一书中说:“科举制无论是好是坏,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它的好处有:造成一种尊重学问的风尚;取消了士大夫阶层;选拔出来的人都是勤学者;虽有异族武力征服中原,但中国传统文化却得以保留。”随着世事的变换和对东西方文化了解的加深,中国人逐渐明白:虽然千年科举有其局限和弊端,但它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保持较高的文化水准起过重要的作用,被周边国家模仿借鉴,并对西方国家产生过影响。科举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存在,科举文化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构成和核心要素之一。因此,研究科举是探索中国传统文化奥秘的一把钥匙,科举学是传统文化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学。




作者:刘海峰

作者简介:刘海峰(1959-),男,福建泉州人,历史学博士,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文科资深教授, 主要从事科举学与高考、高等教育历史与理论研究;杭州。


 



(原文载于《大学教育科学》2020年第4期 P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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