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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违反廉洁纪律……阜阳这几人被纪委通报!

2017-07-11 颍州晚报


界首: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界首市任寨中心校校长陈中魁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2月,陈中魁组织任寨中心校校领导和各自然校校长等15人到黄山风景区游玩,所花费用11400元通过虚开购买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予以报销。2017年6月27日,陈中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费用予以追缴。(界首市纪委)

界首: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界首市新马集镇马集村原村委会委员张素英侵占群众危改资金等问题。2012年4月,张素英为于某某、王某某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资金拨付后,张素英拿着二人的存折,到银行取出危房改造资金,并分别克扣其中的4000元和2500元。同时,张素英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7年2月17日,经新马集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素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二、界首市顾集镇南李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齐连红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4年齐连红帮助危改户李某某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当年验收后,李某某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事后,齐连红收取李某某2000元好处费。另外,齐连红截留李渡口自然村鱼塘承包费6900元存于李渡口村民应某某私人账户,未及时上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账户。2017年2月13日,经顾集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齐连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界首市纪委)


临泉县原谢集乡副乡长陈旭接受组织审查


据临泉县纪委消息:临泉县原谢集乡副乡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7月1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通报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一起涉及阜阳。


省交控集团阜阳处处长黄维茂、副处长李启标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10月10日至15日,黄维茂、李启标带队赴陕西高速集团汉中市西略分公司交流学习微笑服务及营运管理经验,往返途中参观了旅游景点。黄维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李启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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