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开始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3〕92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的申报要求,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制单位申报,重点围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工业母机、智能检测装备、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
二认真初审推荐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并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szwfw.gov.cn/)填报、上传申报及佐证材料,确保企业线上申报与线下材料报送同步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于4月17日前将推荐行文、《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及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报送至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F13室。
联系人:米震
联系电话:025-68788920
邮箱:njgxzbc@163.com
附件:
1.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材料格式
3.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
4.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
查看“附件1-4”,请访问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jxw.nanjing.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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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米震
审核:吴寅发布:梁化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