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发布2017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来源 | 重庆高院
2017年,重庆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履行审判职能,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的要求,为重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积极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
重庆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受理案件连续两年位居西部地区首位,审结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纠纷。多管齐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更加彰显。
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17年重庆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6248件,其中新收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5791件,同比分别增长33.9%、30.99%。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818件,同比增长37.35%;结案率为93.12%,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
从整体情况看,重庆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受理案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近两年来,重庆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分别为4666件、6248件,分别比2015年(2956件)增长57.85%、111.37%,案件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受理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位居西部地区第一位。第二,从主要案件类型结构看,商标权纠纷案件数量及其占知识产权案件比例增长快。2017年共受理商标权纠纷案件580件,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23.94%;商标权纠纷占知识产权案件比例为9.28%,同比上升3.73个百分点。在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涉外案件、涉及国内外知名公司的案件较多,既包括“路易威登” “普拉达”“轩尼诗”等国外知名品牌,也包括“西铝”“晓宇火锅”等本土知名品牌。第三,从案件分布看,案件集中度较高。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调整的影响,市一中法院辖区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市五中法院辖区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市五中法院,市五中法院和两江知产法庭共计受理案4014件,占全市法院案件的64.24%。
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充分发挥案例的裁判指引作用。2017年,重庆松江管道设备厂与上海松江环福橡胶制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在二审中申请诉中禁令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北京美中互利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起诉的“和美家”注册商标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展。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运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申请的诉前禁令案中,为了避免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进行可能对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及时作出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在杭州普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针对向美国和以色列出口的原料药“坎格列净”进行了证据保全。探索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侵权赔偿制度,在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起诉的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件中,当有证据证明权利人的损失数额已经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时,在法定赔偿限额以上依法酌定损失赔偿。一年来,三级法院成功调解了中兴智联公司ETC专利案、华星光电公司液晶面板专利案、微软公司著作权案等一系列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纠纷及软件著作权纠纷,在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通过调解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重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以“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为主题,在新浪微博进行了主题访谈,就法院如何保护创新、如何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国内及重庆的多家主流媒体对访谈进行了专题报导。
二、多管齐下加强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疑难案件不断涌现、关联性案件较多的特点,重庆法院积极拓宽指导路径,统一辖区法院裁判尺度,努力提高对条线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确保审判指导的效果。
(一)充分发挥条线法官联席会统一裁判规则的作用
定期收集中基层法院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梳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类型化案件需要统一法律适用的问题及审判中发现的其他疑难复杂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业务条线法官联席会。会后认真整理,形成座谈会纪要,为业务条线法官办案提供审判参考。通过联席会议,对作品登记证书的效力、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认定、生产商与销售商的认定与责任、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统一法律适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专题研讨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改判、发回案件的分析,把握运行态势。在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召开“知识产权审判调研座谈会”,总结了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部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并形成会议综述下发全市法院,统一辖区法院裁判尺度。二是针对重点案件进行研究,统一法律适用。针对重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网络环境下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诉前禁令的考量因素、网络著作权纠纷中电商平台行为与责任的认定、侵犯商标权纠纷中恶意注册商标的判断、平行进口中侵犯商标权的认定等问题,及时召开法官专业会议进行讨论,在充分保证审判独立的前提下加强理论与审判交流,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
(三)以审判为中心发挥裁判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二审裁判作用,注意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如在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起诉的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件中,对在法定赔偿上限以上确定赔偿数额提供了裁判指引;在西铝工业与西铝厨卫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确立了商标侵权案件中区分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裁判规则;在刘崇华与重庆沁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对实用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探索。
三、强化调研工作,提升司法能力
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将其视为提升审判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推手。既注意总结实践中的经验,促进审判成果的转化;又强调服务法院重点工作,体现调研的前瞻性。
(一)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务调研
以课题调研为抓手,以法律适用问题为导向开展调研。一年来,重庆法院分别承担、完成了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后商标使用行为的类型化分析与规范使用》《特许经营纠纷审判中的若干问题》,完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重新仲裁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保护研究》等调研课题。《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主体的推定》《特许经营合同中商圈保护范围的判定》《商标先用权影响力要件的标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研究》《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之立法模式研究》等多篇文章发表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
(二)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开展前瞻调研
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批准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涉自贸区司法保护调研。积极牵头或配合其他部门,就加强涉自贸区纠纷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开展专项调研;应邀参加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系列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相关工作;针对自贸区成立后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跨境电商平台、平行进口及贴牌加工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同时,积极落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的要求,先后组织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及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进行评估、调研,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优化审判结构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范围。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促进审判工作与互联网的融合,积极推动类型化纠纷智能化审判。
(一)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促进专业化审判
为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在考虑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和案件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对部分中基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以后,重庆法院辖区内的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原则上由中级法院受理,渝中区法院和沙坪坝区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司法改革的要求及市委四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将市一中法院辖区原由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全部调整由两江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
(二)加快智审平台建设,推进类案审判信息化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快,侵犯著作权纠纷类型化较为突出的特点,指导市五中法院、两江知识产权法庭与交大慧谷公司共同开发“著作权纠纷类案智能专审平台”。在分步实现网上立案、批量化立案的同时,借助计算机智能提取技术,将相关信息导入法律文书模板并自动生成相关法律文书,实现要素化、信息化审理,提高审判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
五、加强横向联系,增进交流合作
加强内外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注重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协调,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实务与理论相互促进。
一方面,积极学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优秀经验,扩大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来自德国图林根州、萨克森州的法官先后到市高法院、两江知识产权法庭访问并旁听开庭,并就知识产权诉讼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举行座谈,围绕知识产权案例制度进行了充分交流。另一方面,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促进协同保护。与市工商局共同举办商标侵权法律问题座谈会,对商标侵权纠纷中产品或服务类似、商标近似以及混淆的认定等展开热烈讨论;通过法官为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培训授课、邀请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同时,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委托专家学者对两江知识产权法庭的运行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总结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经验;与重庆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备忘录,促进知识产权实务与理论的互动,并通过法官做客讲座、共建“双师课堂”等形式,深化双向交流;通过“庭审进校园”、热点问题研讨等形式,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的合作。
六、积极稳步推进专委会工作
继续推进专委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委会理论与实务相融合的特色优势,不断扩大专委会的影响力,专委会的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及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充分肯定。
一是组织召开新商标法司法解释座谈会。
市高法院承办了新商标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修订稿)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王闯副庭长出席,来自最高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及重庆三级法院近五十名法官参加了座谈。与会代表围绕诉讼当事人资格、案件管辖、商标合同、侵害商标权判定、正当使用及侵害商标专用权抗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为最高人民法院起草新商标法司法解释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继续办好“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
知识产权专委会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开办四年以来,充分发挥其紧贴热点、紧扣难点、融合贯通的优势,在实务界与理论界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并逐渐成为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张名片。2017年共举办五场讲坛,先后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王艳芳审判长、董晓敏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宿迟院长等十余名法官做客讲坛,分别就“关于审理商标侵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司法助力中国知识产权共同体——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为视角”“司法先例制度与司法改革”等主题进行了演讲与讨论。每次讲坛都组织重庆三级法院法官参加。同时,通过及时微信直播推送、年底结集汇编的方式,扩大讲坛的影响力。
三是积极做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的编辑出版及秘书处日常工作。
《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是专委会会刊,是展现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成果、扩大成果影响、促进成果运用、推动审判实践的重要载体。《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在保证会刊质量的基础上,坚持连续出版,迄今为止已编辑、出版七辑。同时,重庆法院做好专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及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撰写《知识产权专委会年度报告》,保证专委会工作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队伍建设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并根据知识产权审判的特点和需要,推进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近两年来,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两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两名法官被评为“重庆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队伍建设喜结硕果。
一是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要求,同时对标对表制定落实行动方案。将“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组织参观两江新区规划展览馆、猪八戒网络科技公司、瞻仰红岩村革命纪念馆、开展“尊崇党章、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等,不断丰富支部活动的形式与内容。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升队伍能力。
除了组织参加五期“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外,还举办两期“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法官讲坛”,并持之以恒抓好日常例行学习,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规范性意见,解析相关业务会议精神。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派员参加最高法院等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全年有十余名法官参加了“从中国和欧盟的视角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际会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讨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争端解决机制”等研讨会,拓宽了视野,展示了重庆法官良好形象,促进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