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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哪些全国性竞赛中小学生可参加?教育部给出名单

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诸多竞赛活动,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此,教育部办公厅于2018年9月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就在昨天,教育部办公厅公示了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名单中具体有哪些竞赛活动?随小编一起看↓↓↓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19年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203


其实,很多家长存在一些误区

认为竞赛成绩好就能直接升学

教育部早有规定:

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及竞赛产生的结果

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请家长谨慎报,切勿参加一些主办方不明

乱培训、乱收费的竞赛

还有疑问的话

不妨花五分钟时间看一下

教育部四个“不”原则!



1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通知指出,将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2竞赛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通知表示,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同时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3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通知强调,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4竞赛不得冠以“全国”“国家”等字样


通知表示,将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由教育部正式发函主办方,要求立即撤销竞赛活动。



哪些竞赛可以报?

哪些竞赛不能报?

家长们,

这下心里可有数了!


来源 | 微言教育、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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