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9年学校安全重点工作发布!
校园安全
永远是头等大事
只有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才能有幸福美好的一切
2019年眉山市
学校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请查收
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坚持“以课程教育为主,以活动、体验教育为辅”,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防火、防食物中毒、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教育。
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开足开齐《生命·生态·安全》课程。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教育,结合各种主题教育日、纪念日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采购与保管、食品加工与制作、餐具清洗与保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卫生检查与餐厅卫生管理、食物留样与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制度。
发挥用好“明厨亮灶”和“食品快检室”,强化食品安全源头和过程管理。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及“五毛食品”等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定期进行消毒和水质检测。
加强学生饮用奶管理,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管理,积极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以《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依据,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切实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号召广大家长共同参与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
主动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完善学校门口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坚持“容忍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排查化解学生间、师生间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培养优良品行。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落实值班、巡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职责,定期开展排查,依法依归处置。
以《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防范规范》为标准,构建“安保专业化、巡防制度化、技防科学化、防治常态化”的防范体系。
把“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实校园专业安保力量,落实校园安保经费,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加强安保人员培训,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汛期学校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
加强宣传发动,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宣传资料、LED显示屏,向学生、家长、教师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走访摸排等方式,广泛开展涉校涉生黑恶线索排查。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警校共育”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创建,严防黑恶势力侵入校园。
开展课堂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合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对学生心理进行全方位的干预和疏导,减少因心理因素引起的自杀及危害行为的发生。
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危机监护分级干预制度”,建立心理辅导室、知心小屋、心理咨询热线,统筹学校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构建起学生心理健康防护网。
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全员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加强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对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的教职工开展摸排稳控工作,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对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
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多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通过防溺水专题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号召广大加长和社会共同参与。
积极组织学生和家长参加“防溺水安全知识普及阅读活动”,密切家校联系,联合社区村社协同工作,督导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
以《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为指导,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开展学校“电气火灾和学校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对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和实验用品库房等消防重点部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确保完好有效。
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推动建设消防安全体验馆,提升消防安全体验教育科技含量。
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动态排查相结合、排查和化解相结合,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动态台账,层层分解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化解。
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合规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