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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眉山教育体育 眉山教育体育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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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小学入学和小升初什么时候报名?

什么时候进行公办学校入学登记?

在哪里报名参与民办学校摇号?

招生政策有没有变化?

近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编收到家长一些疑问,为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政策,今天特地为大家精准解读:



严格计划管理。

严格审定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所有公、民办义务学校不得突破起始年级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中途增班招生。



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落实划片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初中学校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



公、民办同步招生。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规范入学管理。

所有公、民办学校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分配学生和配置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班额超编的学校或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随班就读。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严禁公、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文件正式出台前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严禁公、民办学校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严禁在学生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前组织初中招生面谈或录取新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保障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强化职责。

结合镇村两项改革、“十四五”规划,统筹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切实保障学校布局与城乡建设、乡镇规划调整、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坚持先建后撤,严格履行学校撤并程序,妥善安排撤并学校师生分流,坚决避免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造成学生失学辍学;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学。



控辍保学。

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县、乡、村级和学校 4 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1.问: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吗?

答:是的。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统一确定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2.问:必须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式有哪些?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问:孩子身体不好,可以办理延缓入学吗?

答: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4. 问:小学、初中免试入学吗?

答:是的。小学、初中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问: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吗?学校能够跨服务区招生吗?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服务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服务区招生,不能跨招生服务区招生

6.问: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及服务区范围在哪里知晓?

答: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等内容。请注意查看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发布。

7. 问:公办小学、初中的学位安排有先后顺序吗?

答:按照《眉山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申请学位人数超过供给学位数时,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然后按户籍迁入时间、入住时间先后安排学位,仍然不能解决的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供给学位数大于申请入学人数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临近学校因学位不够未能解决的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户籍、房产证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的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8.问:我未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

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去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就读。

9.问: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是什么意思?民办的小学、初中有招生范围限制吗?

答:按照审批管理原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搭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录取平台,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小学、初中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

10.问:民办小学、初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是什么意思?

答:申请就读民办小学、初中的,家长(监护人)在民办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搭建的“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录取平台”自愿申请1个民办学校学位。当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区县教体局在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当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将一次性全部录取。

11.问:学校可以承诺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吗?

答:不可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12.问:有校外培训机构承诺可以帮我就读某学校,可信吗?

不可信。全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各位家长可以看看下面的招生入学日程安排了解一下知道大概时间后心里也不用太紧张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眉山天府新区招生咨询电话:36061846,联系人:曾老师;

东坡区招生咨询电话:38298489,联系人:李老师;

彭山区招生咨询电话:37632796,联系人:刘老师;

仁寿县招生咨询电话:36202732,联系人:陈老师;

洪雅县招生咨询电话:37403192,联系人:白老师;

丹棱县招生咨询电话:37209061,联系人:王老师;

青神县招生咨询电话:38813562,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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