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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疫苗接种是当前学校卫生管理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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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先来看《通知》要点——


《通知》明确,要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把适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分批稳妥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加强对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通知》要求,要规范日常卫生管理。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适时优化调整卫生管理措施。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


《通知》要求,要拓宽健康教育渠道。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落实各学段健康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教育学生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创新形式、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构建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通知》要求,要增加体育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


《通知》强调,要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告知家长传染病防控规定和要求,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培养、监督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学校,按要求返校复课,完善家校协同的传染病防疫管理模式。


《通知》强调,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指导学校完善卫生管理规定,健全学校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聘“健康副校长”做法。


《通知》强调,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以及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结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四川省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21年8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总体原则,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分批次积极稳妥推进全省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适龄无禁忌症学生两剂次灭活疫苗应接尽接。


8月到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接种


《方案》明确,接种对象为全省12-17岁无禁忌症的中小学在校学生。按照国家和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在全省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中小学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阶段:8月份。12-17岁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带领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第二阶段:9月份。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本地本校在校学生接种安排。可采取在接种机构设立学生接种专场、开辟学生接种“绿色通道”、在学校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第三阶段:10月中旬前。根据接种进展和县(市、区)实际,查漏补缺、调整安排,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12-17岁无禁忌症学生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设置接种“绿色通道”,开设学生“接种专场”


《方案》要求,暑假期间,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学生摸底情况对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合理划分,在各接种点位设置12-17岁学生接种“绿色通道”,确保学生在家长(监护人)带领下能就近就便接种疫苗,保证随到随接。


秋季学期开学后,可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由医务人员上门为学生提供接种服务;或在学校附近接种机构开设学生“接种专场”。学校要按照接种单位的时间安排,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学生在接种时,应由学生家长(监护人)陪同并按接种单位的规范流程完成接种;家长(监护人)因特殊情况不能陪同的,须由家长委托亲属、学校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陪同接种,并提交家长签字确认的陪同接种委托书和接种知情同意书。学生家长所在单位要为家长陪同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供时间便利。


《方案》强调,各接种单位应配备充足工作人员,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错峰接种,避免学生及家长聚集,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接种。有条件安排在校内集中接种的学校,要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完善接种操作规范,充分考虑夏季高温酷暑、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接种工作的影响,细致做好接种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属地统筹,保障疫苗接种安全 


《方案》明确,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前务必做好核对,严防出现接种差错。


《方案》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统筹作用,继续发扬“党委政府找人、行业系统组织、卫健部门接种”等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各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压实各级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种单位、相关学校、乡镇(街道)、家庭家长的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校在开展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加强接种过程中“人”“物”“环境”同防,采取必要措施强化接种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接种相关人员落实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配合体温检测、完成亮码扫码等要求。要加强接种点位环境清洁消毒,尽量避免人员过度集中,坚决避免因疫苗接种引发疫情。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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