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你还有脸活着?

2017-05-21 议城 议城

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当年我青春靓丽,获选主演电影《春苗》,经不起余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鲜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经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后渐渐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他风流成性淫荡成瘾,私通专通女演员 乱搞只搞女学生。 

他辞职上戏院长,不是因为清高不恋官职,而是因为他太风骚,表演系的漂亮女生纷纷被他潜规则,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状,他干不下去了,只能一躲了之。 

作为有妇之夫,他勾搭黄梅戏演员马兰,甘当余世美抛弃我们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动,又与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闹得马兰发表声明打官司离婚。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过去他参加四人帮的文革写作组,撰写颠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现在他甘当无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难学生的家长;将来他在民族万一有难之际,肯定还会卖身投靠入侵者,含泪劝告同胞放弃反抗接受现实。 

马兰在离婚声明里说:“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 而我要说: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余秋雨,你还有脸活着?



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副主席,剧作家沙叶新发微博,称有人托其转一文,文章措辞严厉,引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等民间俗语以及前后两任妻子的倾诉。


微博发出后,知名记者,资深新闻人晏耀斌转发并评论了该微博,晏耀斌称:“马兰女士《我的声明》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截至24日凌晨1点,剧作家沙叶新删除了该微博,余秋雨对此事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09年,就疯传余秋雨夫人马兰发表过这样的声明。


在此事的流传过程中,“美女作家”被疑为1979年出生、号称80后写手的张丽华。2009年,爆料大王宋祖德更是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


这到底是旧事重提,还是事态有了最新进展?网上一片“求真相”的呼声。

几段忽明忽暗的关系


余秋雨和李红


李红是余秋雨前妻,1979年和余秋雨结婚,1984年诞下女儿,1992年7月离婚。一篇《余秋雨前妻李红:离开余秋雨的日子》的文章中介绍说,李红是上海人,考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失利,却结识了当时在上海戏剧学院任负责人的余秋雨,相恋5年后结婚。电影《春苗》选女主角时,李红和当时还未出名的李秀明同时成为候选人,结果,李秀明胜出一炮而红,而李红却从此与演艺界擦肩而过。1989年,李红到深圳谋求发展。1992年3月,李红回到上海整理书桌时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信件。同年7月,余秋雨正式提出离婚。


余秋雨和马兰


马兰是余秋雨现任妻子。很多人认识安徽籍的黄梅戏演员马兰是从1984年的央视春节晚会开始的,此后,从《龙女》、《红楼梦》、《西厢记》,一直到后来的电视剧《严凤英》,马兰一跃成为中国最知名的黄梅戏演员。


有一种说法是,艺术界的一位老专家送给马兰一本余秋雨的理论著作《艺术创造工程》,就是这本书让24岁的马兰认识了40岁的余秋雨。还有一说是,马兰的男友在上海求学时不幸死于一次事故,余秋雨是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之一,从而和马兰相识。余不顾自己已婚,开始追求马兰并结婚。余秋雨比马兰大16岁。在这场风波中,马兰也被形容为“原来也是小三”。


余秋雨和张丽华


2009年5月前后,爆料大王宋祖德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80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被余妻马兰发现,马兰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张丽华痛骂宋祖德,否认和余秋雨私通。后来,这位女写手发表一篇博客,着实把众网友给“雷”了一下。博文以《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为题,吸引了无数点击率。


张丽华在博客中自我介绍道,学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籍贯:上海;身份:不种地的农民、不及格的学生、不求上稿的业余作者、不务正业的房产代理公司市场部主管,不顾一切的女色狼。2002年3月起开始创作散文、小品文、小小说等,在传统媒体公开发布十多万字。2007全国小小说新秀大赛60强。


“马兰的《我的声明》”


2009年5月前后,一份据称是马兰撰写的《我的声明》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在这份流传的声明中,号称是马兰的人写道: “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感谢广大观众一直以来对我的理解与支持,我也将重返黄梅戏舞台,为你们继续奉献我的艺术生命。”


其后,马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编造出这样的文字,那些无聊的造谣者,太无聊!”


“李红的《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


余秋雨婚变引发一个署名“李红”题为《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的帖子在网上热转。帖中说“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朱永嘉|关于李红所写《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一文的读后感

朱永嘉(1931-),历史学者,前上海市委常委。1931年生,曾就读于复旦大学历史系,师从谭其骧、周予同等文史名家。后从事秦汉史、三国史、明史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著有《晚年毛泽东重读古文内幕》、《论曹操》等。


兹有好朋友转来李红写的一篇《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读后不胜感慨。我已是87岁的老人,很少动情绪,对人间的个人恩怨我都抱谅解态度。但读了这篇文章,我难抑自己愤怒的心情。现在我把这篇文章转发在博客上。


我记得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抓以后,我去日本仙台访问,参加那里鲁迅展的开幕式,余秋雨是我点名他参加这次代表团的。为什么?因为鲁迅公园的鲁迅展是我与他一起参加审定的。余秋雨是胡锡涛介绍来写作组工作的。


那时他在文汇报,参加了写作批判斯坦尼拉夫斯基文艺思想的文章,那时他刚从戏剧学院毕业,被文汇报找来在那里写文章,在文字上有一点才气。这文章,是胡锡涛改定的,当时我们让他到文艺组来,想培养他一下。他在写作组,确实写过几篇好文章。
我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唯才是举,不注意对人品质上的考察和要求,只要不出什么大问题就可以啦,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抱着宽以待人的态度看人,往往只看人的优点,不注意他的不足之处,所以放松了品德修养上的要求。


作为当时的写作组领导我也从未在写作组谈过这方面的问题,在脑子里总认为个人生活上的问题要靠个人自觉,对生活上的事我从不干预。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名利可以讲,最多有机会可以个人署名发几篇文章而已,后来形势变了,名利上机会多了,他追逐名利的恶劣品质也有充分发展的机会了。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怎么能这样堕落呢?


写文章如果在行文上有一点错处,在分析问题上出现一些差错还可以谅解还有机会改正,但为人品德上的堕落则是无法掩饰也无法为人容忍的耻辱。由于那时他的那些品质上的问题还没有暴露,我一直很欣赏他。后来,我自日本回国即被隔离审查,那时写作组在被清查的过程中,他便说,自己是警备区周纯麟派去监视我的。我便感到他怎么能如此自污自己为人的品质。此事我没有计较。以后有人纠缠他与写作组的那一段历史,他否认了这一段在我身边的工作经历,我也表示理解。


今天,读到你的文章,深感此人忘恩负义,无耻透顶,品质恶劣。我还记得,赴日访问时在虹桥机场,你为他送行,两个人还那么恩爱亲切的场景。我只能坐得远一点,以免干扰你们的恩爱惜别。读了你这篇稿子,如果情况属实,只感觉他是一只禽兽,畜生而已。过去,我在文章中还对他留有余地,不想伤害他。但想不到我身边竟出了这么一个败类,这恐怕也是世上少有的无耻文人了。尽管,这些事都是写作组解体以后发生的,我还是承认自己有眼无珠,当时没有看清他的本质。为此我与他决裂, 特此声明。

朱永嘉 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