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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震撼!缙云一幢7层楼房被放倒,业主还被罚100多万

2017-11-20 看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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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于11月18日


好溪河畔旁的壶镇镇明新村,2011年,一幢7层的楼房在靠溪的防洪堤上拔地而起,看起来和周围的房屋没什么区别。房子建好后,12套套房很快就被销售出去。



然而,11月18日上午,轰然一声,这幢楼房被放倒,场面颇为壮观。


完好的房子为何要拆除?

原来,

这幢楼房竟是违建建筑!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


房子塌下的瞬间


据了解,卢龙飞、卢文进是房子的户主,卢设林、卢文进、卢时众三人负责出钱出力和房屋建设。卢设林时任壶镇镇明新村党支部书记 ,卢时众时任壶镇镇明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不料,房子建好后三人矛盾颇大。卢文进通过人民网向省委反映这场违建事件。2013年9月13日接到交办单后,缙云县立即组织专案小组进行调查。       


拆违现场


7层的楼房,若违建,坚决要拆除


房子坚决要拆

12户购房者积极配合


经调查,该建筑于2009年12月3日批准建房用地面积160㎡,建筑面积480㎡。政府批准建一幢占地面积160㎡的三层楼房,结果建了一幢占地面积近300㎡的七层楼房。经计算:293×7-480=1571㎡,多出批建建筑面积1571㎡,是批建建筑面积的4.2倍。


拆违现场


房子坚决要拆除,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这12套套房购买者最终愿意搬出,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5年,这起违建事件终于接近尾声了。


卢设林、卢时众等人哪些违法行为,

分别受到了哪些处置?


1. 针对卢设林、卢时众等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防洪堤上建筑)。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0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上述当事人无照经营小产权房行为违法所得,共计1397095元。


2、针对卢设林、卢时众违法占地行为(防洪堤上建筑)。

缙云县国土局于2016年11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上述当事人退还非法占有土地,限期对非法占有土地上的新建房屋进行拆除,并于2017年7月19日发出了《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针对上述决议,上述当事人于2017年4月28日,就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已于8月8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判决结果中。


于5月18日,就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已于7月6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判决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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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里丽水,原标题《震撼视频!7层的景观楼房瞬间被放倒,业主还要被罚100多万元!》

编辑: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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