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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老赖”要哭了!法院下狠招!一律禁止…
来源: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原标题《丽水中院发布2018年第1号执行公告|“老赖”快快还钱呐!》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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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2017年,丽水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的“春雷”“风暴”“秋风”等专项执行大会战行动,让很多“老赖”心有余悸,余音尚在;
为了限制“老赖”高消费,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近日,丽水法院再放狠招,针对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发布了2018年1号执行公告。
1月30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1号《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公告》,敦促全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到执行案件所在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未在限期内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信用惩戒,采取强制执行和制裁措施。
延伸
所谓“限驾令”,即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的措施,社会公众发现被执行人有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行为的,可向法院举报。对于违反“限驾令”的被执行人,将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丽水各法院执行举报电话
缙云法院
电话:3315052
龙泉法院
电话:7260847
青田法院
电话:6838110
云和法院
电话:5121624
庆元法院
电话:6221684
莲都法院
电话:2264366
遂昌法院
电话:8180567
松阳法院
电话:8018179
景宁法院
电话:5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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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快快还钱吧!
否则真是寸步难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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