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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缙云这些地方不能乱停车,否则一律处罚!
来源: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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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缙云县新建镇镇区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罚的通告
为改善新建镇镇区交通环境,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镇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建镇实际情况,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从2018年3月1日起,对新建镇新溪路(东入口加油站到新大桥)、中心街(新建中学大门口到新大桥)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镇区环境。
特此通告。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3日
朋友们停车不能再任性啦,
赶紧告诉更多的人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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