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缙云一村民发生事故,抢救无效身亡!尸体冷冻3年后…

2018-04-04 看缙云

来源:缙云县司法局、丽水司法

编辑:小小蓝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2138001)


近日,

缙云县司法局五云司法所、

五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

成功调处一起三年未结的悬案



矛盾缘起

2015年1月23日凌晨1时15分许,在金温线k84+350米发生了一起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缙云县五云街道某村村民张某重伤。张某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6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铁路方调查认定死者为自己卧轨造成。张某家属无法接受铁路方的调查结果,将张某尸体存放在殡仪馆长达三年之久,仅尸体冷冻费一项已花费10万多元


本案死者死因的认定并不复杂。但是,由于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缙云站缺乏人手等众多原因,导致一次平常的铁道交通事故,变成悬案,同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遗留了不稳定因素。


司法介入


2018年2月,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缙云站向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五云街道了解情况后,会同五云司法所、五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并在3月14日,召集死者家属和村干部、铁路方代表,在缙云县110联调中心进行调解。


交锋点归纳


张某家属认为:

死者不到50岁,已离异,儿子仅10多岁,且张某生前性格开朗、为人正道,不可能去卧轨自杀,要求按照公路交通事故赔偿,不然年幼的儿子无所保障,就连殡仪馆冷冻费也无法偿还。


铁路方代表认为:

发生铁道交通事故,解决方案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张某家属的苦衷和困难可以理解,但要按照公路交通事故赔偿,于法无据。考虑到张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只能出于人道主义原则,给予最高额1.8万元的补助。


张某家属不接受,并且要求铁路方处理死者后事并把死者儿子扶养成人,否则后果由铁路方负责。


问题解决


调解员听了双方意见后指出,铁路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与公路交通规则的处理方法不同。希望双方本着友好、互让的原则来化解纠纷。调委会提出以下几点调解意见:


1、铁路方代表应该从人文关怀出发,对死者家属给予最高额1.8万元的补助


2、死者抢救费由铁路方去结算;


3、死者家属要放低期望值,不能漫天要价,面对现实,不能突破铁路规定;


4、殡仪馆冷冻费由五云街道出面协调,想办法降低收费,铁路方也要适当承担一部分;


5、孤儿扶养问题,由政府联系有关部门,争取社会力量救助。


经过多次协调、商榷,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意见,并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拖延三年的火车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的纠纷案件,完美调解成功。



终于圆满解决啦!

给认真负责的基层司法助理员点ZAN!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

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

尽量减少在铁道上或铁道旁行走,

避免事故的发生



广告合作热线:15967264338


↓ 近期资讯 ↓

 刚刚,缙云又有大动作!5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未来发展不可估量!

 缙云又上电视啦!想不出名都难!这次是因为…

 缙云九旬老人灶台被拆,没厨房烧饭!可她却还很高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