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一男子毒鱼被拘3个月,“同伙”却只需罚3000?
来源:缙云检察,原标题《【执检故事】非法毒鱼不悔改,取保候审玩“失联”》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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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李某觉得闲来无事想弄点溪鱼吃,于是伙同施某前往缙云县方溪乡使用农药氯氟氰菊酯毒鱼。巡查民警发现后当场将其二人抓获,考虑二人犯罪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随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移交缙云县人民法院审判。不料,开庭审判当天,法官、检察官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李某到庭,书记员立即电话联系李某,而李某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由于李某生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缙云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其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今年4月18日,李某在缙云被当地派出所抓获,随后被民警带往缙云县看守所。
在李某入所后,驻所检察官对李某进行入所谈话教育。
驻所检察官
取保候审的时候为什么要逃跑?
李某
我怕被判刑。
驻所检察官
怕被判刑就能跑得了吗?
李某
跑不了。
驻所检察官
现在有什么想法呢?
李某
去年是真不应该跑,现在很后悔,希望法院能够轻判。
最终,按时到案的施某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的李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原本依照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完全可能被轻判,但由于他法制观念淡薄,为此将失去被轻判的机会,身陷囹圄的李某追悔莫及。
丽水市禁渔期是每年的3月20号到6月20号,在这个禁渔期内,任何人任何单位在天然水域内不能进行任何方式的炸鱼毒鱼以及电鱼等行为,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会追究刑事立案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取保候审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由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希望大家都能知法懂法守法!
别做出令自己后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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