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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一女子骑电动车遇上惊险一幕!直呼:太可怕了!

看缙云 2020-09-02

来源:中国缙云新闻网,原标题《桥面风起 车倒人伤 电动车又出事故》

编辑:小小蓝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2138001)


烈日炎炎,在这种天气下驾驶电动车出行难免被暴晒。为了防晒,不少市民给电动车私自加装了遮阳伞,偷的一丝清凉,却往往忽视了加装“遮阳伞”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缙云舒洪就发生了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



又是“遮阳伞”惹的祸


6月14晚上19时,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舒洪中队接到一起电瓶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报警,值班民警田晓斌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舒洪镇仁岸大桥处置。



现场,外勤民警在仁岸大桥南桥头入口发现一辆红色加装“遮阳伞”的电瓶车侧翻在路中间,两名女子神情暗淡的蹲坐在道路边上,其中一位就是电动车驾驶员,“唉!又是遮阳伞惹得祸!”具有多年事故现场勘查经验的田晓斌叹惜的说道。


车身失控把行人撞受伤


据民警进一步的了解,原来当晚19时,驾驶人孙某某(女,36岁,东阳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从舒洪村驶往仁岸村方向,“我刚骑车到仁岸桥头,还没过桥,突然刮起了大风,电瓶车的车身就左右摇晃起来了,方向也不受我控制,结果就把她给撞了,真是太可怕了”回想起刚刚发生的一切,孙某某还是心有余悸。


经民警仔细勘查,造成此次事故罪魁祸首就是这个“遮阳伞”,因为孙某某私自加装雨篷,改变了电动车的外观和风阻系数,事发时车辆刚好又经过容易起横风的桥面路段,导致车身失控,并撞向路边行人。万幸的是,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人潜某只是头部受伤缝了几针。



最后,民警按规定拆卸并收缴了孙某某的“遮阳伞”,孙某某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近日,关于电动车的事故常有发生,交警提醒,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一旦发现不仅要强制拆除,还将做出相应处罚。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唉,又是遮阳伞惹的祸!

安装遮阳伞危险性已经不用多说了

希望大家自觉拆除

为自己和他人的性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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