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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缙云这女子成为姐妹中最早的万元户!如今…

看缙云 2020-09-02

来源:都市快报,原标题《缙云朱巧芬:我是最早的万元户》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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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


我出生在缙云县壶镇唐市村,儿时的我,吃不饱穿不暖,结婚后的我,家中依然清贫。



1982年


我的丈夫在一家家具厂做工,一个月拿36元工资,但因为还是农村户口,每个月要向生产大队上交粮食款28元,剩下只有8元,要养两个上学的孩子真的很艰难。


我当时做过四角钱一天的粗工,后来,看到附近有居民户口的人开小店,我就想我也开个店吧。


但是,当时还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去工商部门办过营业执照,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找了多少人,执照一直办不下来。


农村户口到底能不能办营业执照,对于这一点,工商部门的领导们一开始意见也不统一。


因为他们说我有田地,后来我跟生产大队签订了上交粮食款的协议,才终于拿到了烟糖酒营业执照。


拿到营业执照,我跟亲戚借了300元,加上我自己的几十元钱,开始经营起我的小店。


当时去进货,批发部不收现金,一元几角都要自己到银行转账,再拿票据到批发部,进啤酒,要搭配两角多钱一包的香烟,紧俏产品要限量。


1984年之后


农村户口的个体户多起来了,我就干脆自己跑到义乌进货,然后把进回来的货品,以比国营批发部便宜1分或者半厘的价格卖给其他经营户,渐渐的生意越做越红火,量越做越大。


当时坐车到义乌一百多公里,到了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八元钱的住宿费,我都舍不得出,就一个人在义乌街头走来走去走到天亮。


害怕的时候,觉得生活压力繁重的时候,我就看看头上的月光,想想它在黑暗中仍然倔强地发光,我就想我要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家庭好好做下去,我要为了我的客户好好地负责,于是我咬咬牙,挺一挺就慢慢过来了。


我的小店变成了批发部,得了其他个体户的好评,1984年11月18日,我被选为缙云县首届个体协会委员,此后也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五好经营户。


1985年


我在自己的众姐妹中,最早成了万元户。


1991年


我把小店交给了女儿打理,自己去了水南村办饭店、住宿、停车场。


我办停车场的最大的原则就是不欺客,让驾驶员有家的感觉,有一年下大雪,公路封道,为了驾驶员能吃到新鲜的菜和米饭,我拉起双轮车,叫上帮工到县城里拉回一车菜和肉,看到驾驶员们吃上热腾腾的饭,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渐渐地,我这里成了杭州到温州拉啤酒车队的中途休息站。


1997年后


国道改建,我经营多年的小店和停车场都停业了。


但我儿子已继承了我的经营理念:肯“吃亏”要够“乐观”,到杭州四季青租店面做起了服装生意。


经过多年努力,儿子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我也就“退休”在家享享清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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