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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成一篇普普通通的考古学博士论文

陈伟驹 驹击手 2023-06-25

本文是陈伟驹《新石器时代的生计方式——基于岭南地区的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后记。



本书是在我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在论文构思和写作的过程中,每发现一个问题,若观点迥异于学界普遍认识的时候,心中总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就将这些观点写成小论文投稿。因此,在博士论文完成之际,本书的若干部分已经发表或待刊,它们是《岭南地区史前年代学及相关问题研究——以牛栏洞遗址为例》、《有陶与无陶:时间早晚还是空间差异?——简论岭南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和《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的探讨》。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师友纷纷建议我,在出版之前再拆几篇来发表。但是,我感觉,剩下的内容如果为了发表而硬拆,质量肯定比不上前面三篇“不吐不快”的文章。当然,这并不是说剩下的内容都没有创新。实际上,不少地方仍然提出了新观点。如能发表出来与同行交流也许也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只是对于这些“新观点”的理解十分依赖前后的章节,单独拿出来不那么容易说清楚或者显得不那么精彩。当时心里就有一个念头,如果能一次性把博士论文出版,上述所有的烦恼都解决了。因此,得知学校有经费支持博士论文出版,我欣然答应。


在论文完成以后,不少老师(包括盲审专家)阅读了稿子,评价颇有不同。有的认为在材料把握上很深入、很扎实;有的认为既有细节的考证,也有宏观的论述;有的认为逻辑性强,另辟蹊径。但是,同样也有老师认为写得不够深入,有关石器功能分析部分主观性太强。我想,将来的读者对本书的评价也不外乎这些。因此,对上述评价(特别是批评部分)进行回应,应该是读者所期望看到的。除了老师外,有些在读的博士有时会问我博士论文选题和写作问题。这应该是每一个刚读博和即将读博的学生都会关心和纠结的问题,我自己也不例外。以上两方面或许可以整合成一个问题,即本书的选题、写作过程以及为什么会写成现在的样子——论文写作的心路历程。


博士论文的选题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导师选的,另一种是自己选的。我是自己选的,这里只谈这种情况。一个人的选题,除了那种从本科开始就对某个题目特别感兴趣的学生以外,大部分人的选题是基于自己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积累吧?在做本科毕业论文的时候,我选的是广东湛江市遂溪县鲤鱼墩贝丘遗址出土人牙的研究。当时为了认识鲤鱼墩贝丘遗址的文化面貌和牙齿磨耗情况,参考了广西顶蛳山和甑皮岩等遗址的材料。研一,我选修了陈胜前老师的《史前的现代化》一课。这门课是按照地区讲的,每位同学需要选择一个地区做课堂展示。作为课堂上唯一一位来自广东的学生,再加上做本科毕业论文时读过一些岭南史前考古的资料,我很自然选择了岭南地区。为了准备课堂展示,我又看了不少岭南史前遗址的材料,粗略地了解岭南史前文化与生计发展脉络。此后,我又申请了一个以岭南史前生计变迁为题目的学生项目,并搜集了不少相关资料。有了这些前期的积累,在研二第一个学期开学保送博士时,我就基本把博士论文的选题确定在岭南史前考古这一大的范围内。然而,所谓的“积累”不过是了解了一些遗址的材料和记住了前人的某些观点,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体现自己创新点的问题。而选“岭南史前考古”也不过是相当于只选定了空间范围,时间段尚未确定(“史前”毕竟太宽泛了)。至于,写作方向(如时空框架、生计方式、社会发展等等)更没有任何头绪。因此,接下来的任务无疑是要确定一个更加具体的题目、发现以往研究不足和体现自己创新。这应该是博士论文最困难的部分。我花了近两年半(研二、博一、博二第一学期)才确定下来。在这期间,有很大一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纠结和迷茫中度过的。


由于没有确定研究的时间段,从距今80万年前的百色旧石器时代早期到5000年以后石峡遗址新石器时代末期文化,我都必须看。在此前,新石器时代考古的训练让我明白,很多问题的争论,比如文化类型、地域差异、文化关系和文化发展等,归根结底是分期断代问题。只要分期断代够准确、细致,那些争论不休的文化类型或地域差异经常是由于时间早晚造成的,比如仰韶和龙山、半坡和庙底沟的关系问题;生计和社会发展演变的研究也自然就有坚实的基础。这是最笨的方法、也许也是最有用的方法。基于这种思路,我在阅读材料的时候,把很大一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分期和断代方面,希望从中寻找到突破口。然而,一年过去了,我发现每个时期的遗存或文化很难进一步分期。至于遗存的断代问题,我虽稍有不同意见,但和现有结论差别并不是很大。换句话说,我没有发现任何值得大写特写的问题。当然,也没法选定研究的时间范围。这时候我开始有点慌了。


博一开始的时候,我买了新近出版的考古报告《英德牛栏洞遗址》(2013年)。这个遗址有一个很引人注目的现象,那就是同一堆积单位(T9③和T5③)的螺壳14C测年结果要比骨骼的早6000-8000年。如果用螺壳14C数据来表述该遗址的年代,其范围大致在20000-10000BP;若用骨骼14C数据,则在11000-7000BP左右。选择哪一种,对于敲定牛栏洞遗址的年代有极大的影响。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怎么解释螺壳偏老6000-8000年这个现象。熟知岭南史前考古的人都知道,80年代测年专家曾做过专门的测试和研究,他们发现现在水生螺壳的14C测年要比木炭、骨骼偏老1000-2000年。正因为螺壳有偏老的“前科”,再加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骨骼测年有明显的偏差(至少大部分考古学家是这么认为),发掘报告就断定牛栏洞遗址的螺壳数据偏老,最终选择骨骼数据来推定遗址的年代。其他研究者在使用该遗址的材料的时候,也毫无疑问地引用报告的结论。当时,在深入考察该遗址的遗存之前,我就对于发掘者的逻辑推论产生了一点疑问。我认为“螺壳偏老1000-2000年”并不能推导出“螺壳偏老6000-8000年”,或者说前者并非后者得以成立的充分条件。这就好比,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偷窃就认定他一定是杀人犯。我们必须单独寻找螺壳偏老6000-8000年这一结论得以成立的证据,这样才能最终有把握剔除螺壳数据、采用骨骼数据。在接下来细究该遗址石器、骨器和陶器等文化遗存的特点时,我发现该遗址的文化面貌跟华南地区其他洞穴贝丘遗址(遗存),如桂林庙岩、临桂大岩、道县玉蟾岩、柳州白莲洞、封开黄岩洞和阳春独石仔遗址区别不大。这些遗址有用多种物质样品(果核、陶片腐殖酸、炭屑、螺壳等)测定的14C数据,年代基本落在距今2-1万年间。按照考古断代的原则,牛栏洞遗址年代也应落在这个时间范围内。这样一比较,我开始反过来怀疑牛栏洞遗址的骨骼14C测年有没有可能偏晚?顺着这个思考方向,我开始查找有关骨骼14C测年的文章。很快,我找到了一篇相当关键的论文——陈铁梅先生的《第四纪骨化石样品的多方法对比测年》(《第四纪研究》1990年第3期)。这篇文章提到一个非常重要但却从未被岭南史前考古研究者关注的问题:骨骼的含碳组分复杂,用常规14C法测定时,由于需要的碳量大,往往因不能排除外来偏晚物质的污染,导致测年结果可能偏晚;加速器质谱法(AMS)因需用碳量仅为常规法的千分之一,可以提出不受外来污染成分进行测定,从而可获得较准确的年龄。牛栏洞遗址的骨骼数据是由广州地理所测定的,可以确定使用的正是常规法。这个现象为我怀疑牛栏洞遗址骨骼数据偏晚提供了很重要的科学证据(现在看来,当时的表述不够准确。并非常规法本身有问题,而是早年预处理方式不够严格,导致排除不了污染物质)。加上前面提到的文化面貌比较也支持螺壳数据表述的年代,我就更加确信了。最后一个问题是在使用螺壳数据来表述遗址年代时,怎么处理和解释以往测年专家提出的螺壳偏老1000-2000年的现象。以往有学者使用采用一种很方便的方法,即将螺壳数据减去1000-2000年(或1500),以此来表述遗址的年代。这种做法实际上混淆了14C年代和遗存日历年龄。因为以螺壳数据减去1000-2000年,得到的只是大致相当于木炭的14C年龄,后者需要经过树轮校正才等于遗存的日历年龄。所以,我们在使用螺壳14C数据来表述遗存的日历年龄时,最好将它和同一堆积单位的木炭14C年龄的树轮校正年代进行比较。甑皮岩遗址很多这样的数据可供比较。比较发现,在20000-10000BP这个区间,木炭的14C年龄经过校正后都提早了1000多年,跟同一堆积单位的螺壳14C年龄十分接近或者说差距很小。所以,在缺乏木炭14C数据或者AMS测定的骨骼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以螺壳14C年龄来直接表述遗存的年代。经过以上分析后,我不仅把牛栏洞遗址的年代提早到20000-10000BP(同时也把该遗址陶器的年代提早到17000BP左右),还提出跟以往恰恰相反的年代学处理模式。我意识到,牛栏洞遗址的这个研究不仅会成为博士论文一个代表性的创新点,也将会是博士论文最重要的突破口。


首先,牛栏洞遗址和它的陶器年代提前了很多,当时已经知道玉蟾岩和庙岩遗址的陶器年代也可以早到18000-19000BP左右。这几个遗址都位于岭南北部地区。而相对靠南一点的白莲洞、黄岩洞和独石仔遗址就没有发现陶器。所以,我就隐约察觉距今20000-10000年的洞穴贝丘遗存根据陶器有无应该是可以分区的。后来经过验证,其它遗址的确也符合这个规律。这个结论和80年代以来流行的根据陶器有无把这些洞穴贝丘遗存分为“无陶期”和“有陶期”差异很大。简单来说,以往根据陶器有无进行分期(这些学者忽略或对庙岩和玉蟾岩遗址陶器的年代表示怀疑),我却根据陶器有无进行了分区。这一突破的根源就在于牛栏洞遗址的年代提早了近万年。


其次,像牛栏洞遗址发掘报告这种年代学处理模式也存在于10000BP以后的广西河旁贝丘遗址研究中。采用常规法测定的骨骼14C年龄,这些河旁贝丘遗存的年代最晚可达距今4000多年,但是如果采用螺壳数据,这些遗存的年代则不晚于7000BP。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对整个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框架会有很大影响。牛栏洞遗址的研究经验让我对常规法测定的骨骼年龄持谨慎态度,更加相信螺壳数据。后来,我找到了以上河旁贝丘遗存被革新桥遗存(7200-6500BP)叠压的证据。这样一来,我就更确信广西河旁贝丘遗址的年代不晚于7000BP这个结论了,即螺壳14C数据相对于常规法测定的骨骼年龄更能反映这些遗存的年代。


有了上述的收获,我就能确定在20000-70000BP间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文化的时空框架研究中,我是能够有创新的。至于20000BP以前的材料,少且零碎。更重要的是,它跟20000BP后的文化堆积和文化内涵有很多不同。后者开始出现所谓的“介壳”或贝丘堆积,并有零星的磨刃石器、穿孔石器,部分遗址还有陶器。这说明20000BP前后是岭南史前文化发展中一个很明显的转折点。把这个时间点作为论文研究时间段的上限应该是说得通的。接下来就是要确定论文研究的年代下限问题。一开始,我曾考虑过7000BP这个节点的。但是,就目前的材料而言,要想细致、深入地研究20000-10000BP和10000-7000BP这两个时间段稍显困难,至少没有特别充足的材料进行细致地分期。当然,后来证明10000-7000BP这一时段是可以大致划分两期的。但是,即便如此,也不够一个博士论文的分量。这时候,我在思考把时间下限再往晚调,毕竟此前我也一直在看新石器时代晚、末期的资料。与此同时,我发现,在4000-3000BP前后的材料中,涉及岭南地区夏商周时期考古、特别细致的断代问题,材料相对繁琐、争议比较大,各学者间标准不一。比如,大家轻易地把某些遗存断定在夏时期或商时期,但是又不对夏时期或商时期进行界定,到底是用文献记载的夏商纪年?还是就把二里头文化等同于夏,二里岗-殷墟等同于商?这个问题在中原地区争议尚如此之大,如果在岭南地区还不统一标准,岂不是徒增混乱。我当时的想法是,先不急于提夏商周,我们只需要把岭南地区该时期的遗存分期、绝对年代和序列研究到意见相对统一的时候,再寻找它们对应于中原地区哪些文化遗存的线索,最后再在某种标准下,定义岭南地区的夏商周。后来一想,单纯要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估计就得花费大半部博士论文的分量,而且这部分研究跟新石器早中期放在一起可能会不太协调。再加上,我只有三年的博士时间。综合以上考虑,我最后把时间下限确定在4000BP前后,把4000BP以后的遗存割裂出去,留待以后做专门研究。后来,我在考虑加入生计方式时,发现岭南地区5000-4000BP间已经产生了水稻栽培。前面提到,20000BP前后出现贝丘堆积表明生计方式发生大的变化。这样的话,选择20000-4000BP这个时间段就可以探讨生计方式从发生大变化到出现栽培这一演变过程,这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些情况表明,20000-4000BP可以单独出来,作为一个相对闭合的研究时段。


至此,我才基本上确定博士论文的时空范围(20000-4000BP的岭南地区)。此时,距离答辩只剩一年半的时间了。

由于时空框架(至少新石器早中期)是论文的创新点所在,因此,我基本确定时空框架构建是论文的重点研究内容,估计能占据论文篇幅的一半甚至更多。按照文化系统论,还包括生计、社会和精神几个领域。基于此前对材料的熟悉程度,我觉得写社会、精神这两个领域的材料还不够,至少不太好,我默默地把这两个部分排除在论文研究范围之内。至于生计方式,不外乎两方面,每一个时期或文化的生计方式的探讨和长时段的演变。由于我在时空框架方面已经有突破,即使我在每一个时期或文化生计方式的论断方面不一定有创新,至少在长时段的演变方面肯定会跟以往认识不同。再经过半年的材料阅读,我发现以往的研究在研究某一时期或文化的生计方式时,多猜测、少实证,即使偶有实证,也不够系统——即整个动植物、工具组合、生物考古学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确定生计方式。所以说,在这方面的研究,我也能有自己的看法和贡献。


在距离答辩还有一年的时间,我最终确定论文写作的时空、主题和创新点等最关键、最困难的部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计算一下,督促自己一天至少写五百字。虽然有的时候写不下去,但是在写得比较顺畅的时候,一天能写五千字,因此,不到半年就把论文写完了。论文写作很顺利,似乎不费太多力气。以至于北京大学张弛老师在答辩后跟我说,论文写得比较讨巧。这里的“讨巧”有两层意思:一是论文写作没有花费太多力气;二是选题和写作方向比较巧,避开了硬骨头。这样的评价可褒可贬,不得不佩服张弛老师法眼。不过说实话,选一个讨巧的题目和写作方向也是颇费工夫的。


前文提到,有评审老师认为论文写得不够深入,有关石器功能研究部分主观性太强。这两方面我也承认。造成这两方面的原因包括时间、条件、材料和写作风格。

时间和条件方面,我只有三年的时间,我在确定论文研究范围和写作过程中,我是按照三年的工作量来安排的。我没有突破自己,选一个五年工作量的论文。有关石器功能的研究之所以被批评主观性太强,主要是缺乏微痕、残留物和实验研究。的确如此,要科学地确定石器的功能,以上几方面的研究应该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时间和研究条件的限制,我没有做,更多是提出问题,留待博士毕业后再做拓展研究,或者留给专门从事以上研究领域的学者验证。况且,研究工作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都得一步一步来,很难“毕其功于一役”。至于主观性,按照科学的标准(如果认为微痕、残留物和实验一定就科学而不含主观成分的话),的确难逃其咎。但是,如果从学术史的角度而言,与以往的岭南史前研究者笼统把磨制石器、磨盘磨棒等当做农业工具比较,论文参照其他地区同类工具的微痕、残留物和实验研究结果进行类比确定大致的功能,也可以说是一种进步吧?另外,论文从未毅然决然地认定某类工具就是处理某种食物或者应用于某项生计活动的,都只是粗略地确定一个大致可能的范围。况且,论文对于生计方式的推定并不仅依赖石器功能这一孤证,如前所述,还包括动植物遗存和生物考古等证据。

在材料方面,岭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在陶器方面跟其他地区没法比,零碎、组合简单,不容易分出确定无疑的若干期来。在这方面想做细致是不太现实的。此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无奈啊。


写作风格所决定的论文面貌估计也是被认为不够深入的原因。我在写作的时候,每时每刻地提醒自己论文的主线:分期、探讨每一时期的生计方式以及整个时间段的生计演变。所以,在写作的过程中,稍有与主线无关的内容便不展开论述。另外,对探讨论文主线有用的材料才呈现,无关的材料不会堆砌出来。我个人觉得,很多考古学的论文缺点恰恰在此。把与论文主线无关的材料对堆到一起,除了凑字数以外,一点作用都没有,而且还冲淡论文的主线。不少考古论文,特别是博士论文常常承担起教材和考古报告的作用,对材料进行方方面面的介绍,而不是突出自己的创新点。我觉得,想要全面了解材料,可以去读报告。论文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提出新的观点,而不是介绍材料。这也许是为什么有人批评考古论文繁琐、难读的主要原因吧。


最后,感谢导师李伊萍和陈胜前教授在论文选题、结构、写作和修改方面给予的帮助;感谢北京大学陈铁梅教授和社科院考古所张雪莲研究员在碳十四测年方面的答疑解惑;感谢家人和妻子马萌萌的理解和为论文的写作创造的良好环境;感谢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提供的出版经费;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黄金平先生的辛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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