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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这个庭审不一般!山东高院打造智慧审判新模式

周俊洋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19-12-12


6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甲天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盗窃上诉案。


▲6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法庭庭审现场


这次开庭有哪些特别之处?

整个法庭上没有厚厚的卷宗

没有成捆的证据材料

甚至连一张纸都没有

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块电子屏幕


庭审现场上,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衔接顺畅,快捷有序,信息化的手段省去了大量的翻卷阅卷时间,大大提升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这就是山东高院近年来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智慧法庭系统。


  建设背景 



近年来,山东高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指导精神,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信息化基础建设,尤其在智慧法庭系统的应用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智慧法庭系统改变了传统的庭审方式,在充分发挥法官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融入了科技化智能化元素,有效提升了庭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无纸化庭审

智慧法庭


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山东高院确立了“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的智慧审判模式,大力推进无纸化办案及庭审实质化工作。智慧法庭系统依托庭审笔录预设、庭审提纲生成、案件事实与证据梳理、争议焦点归纳、智慧质证、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主要功能,开创了智慧审判一体化新模式,大幅减轻法官的工作负荷,降低书记员的记录难度,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信息。




智慧法庭

服务于




1.庭审提纲生成

基于电子卷宗材料自动分析的结果生成庭审提纲,同时法官基于对案件卷宗的审查,可以自由编辑庭审提纲内容,便于开庭时使用;在法庭核对事实阶段,自动推送辅助阅卷中法官确认的庭审提纲,便于法官直接进行查看,提高庭审效率。


2.案件事实与证据梳理

基于对起诉书、法庭笔录及其他必要证据的分析,系统自动梳理案件要素形成案件事实,并将证据与事实进行关联,法官在庭中可以直接查看案件事实及对应的证据名称、证据类型、证据属性,便于法官快速了解案情。


3.争议焦点归纳

在庭前,基于电子卷宗材料自动归纳争议焦点,明确案件审判重点,供开庭时使用;在庭审过程中,基于庭审笔录实时分析,法官可以实时查看庭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焦点,更直观地对案件审理进行把控。


4.智慧质证

运用语音识别技术自动识别庭审中发言者的指令,准确检索收录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中的电子证据材料,并实时提取、推送至控辩审三方屏幕,直观展示证据,使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设置证据标注功能,对于有疑问的电子证据,控辩审三方均可在屏幕上对其进行标注。该功能革新了传统庭审举证、质证方式,简化了举证质证环节,逐步实现了庭审无纸化。

法官证据展示


5.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基于专有法律语义分析技术,对案件的起诉书、答辩状、证据等数据和庭审笔录的内容进行智能判断分析后,按照最高法院文书格式要求,一键式自动生成本案判决书等各类裁判文书。该功能将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这一工作智能化,法官选择文书模板后,系统自动生成文书内容,并且可以由法官编辑修改,减少了法官大约80%的文书编写工作量,真正解放了法官双手,帮助法官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上。





智慧法庭

服务于





1.庭审笔录预设

基于系统内置或书记员自行导入的笔录模板,通过自动分析案件基本信息为书记员推送符合案件类型的笔录纲要,可生成包括笔录首部、当事人信息、诉请信息与案件基本事实等笔录内容,大量减少笔录文字录入量,大幅缩短笔录制作时间,有效解决笔录制作效率低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庭审笔录语音转写

基于语音识别技术,实时将法官、书记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的发言语音转换为文字,根据不同角色显示其陈述内容,方便区分不同庭审角色的表述,并自动填写到笔录大纲的相应文本中,便于书记员制作庭审笔录。该功能的适用,提升了庭审笔录的完整性和时效性,降低了书记员的记录难度,有效解决了“庭审笔录记录不全,庭后反复确认”的问题。

语音转写


3.笔录校对

笔录制作过程中书记员可以选择鼠标打标记点或快捷键进行标记,过程中还能同步标记庭审视频和语音识别位置,方便庭后校对及修正,提高庭审笔录的准确性。





智慧法庭

服务于





1.智慧质证

在举证质证环节,当事人端为随讲随翻模式。在此模式下,当事人端将根据语音识别的文本自动推送当前所提证据和法律条文信息,所有证据当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直观地查看出证据的真伪和效力,实现庭审实质化,强力助推阳光审判。


2.笔录同步

当事人端实时同步显示书记员端笔录,当事人可自由拖动进行查看但不可编辑,若在庭审中发现笔录有误,可及时提醒书记员纠正,方便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时刻掌握笔录内容,了解案件审判情况。


3.电子签名

庭审过程中,通过对接电子签名系统,当事人可以对笔录进行单个或批量电子签名并叠加指纹,签名的状态可在书记员端同步查看。该功能不仅避免了当事人重复签字捺印的情况,还具备电子数据防篡改功能,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智慧法庭



案件公开庭审时,根据庭审阶段采用轮巡的播放形式推送开庭信息、庭审状态、关联法律等信息。通过将庭审活动中的音视频数据与公开平台衔接,不仅满足了旁听人员了解案件信息和法律教育的需要,还把握了庭审公开的主动权,为促进阳光审判开辟新途径。 

微博直播室

庭审信息推送

智慧法庭系统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展示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新探索、新成效,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山东法院将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3)》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全面推动智慧法院的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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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俊洋

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文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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