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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实践】全程无接触式“隔空”审案——浙江丽水法院战“疫”纪实

丽法宣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1-05-0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相关工作,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信息化平台办公办案模式,让网上办、线上办成为时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特殊时期社会多元化司法需求。





线下不通线上通,

网上立案“不打烊”


全市法院要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引导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等途径进行网上诉讼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同时,保护好人民群众和干警的健康安全。


在1月28日丽水法院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丽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强调。


丽水中院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网上立案


为保证防控期间各项诉讼工作安全有序开展,1月28日和2月1日,丽水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先后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诉讼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及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明确全市两级法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引导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等途径进行网上诉讼活动。同时,要求信息化部门做好网络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为办案人员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2月3日,遂昌法院接收到袁某某在移动微法院上在线递交的立案申请。经法院干警在线审核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线向原告送达立案材料后,该起案件得以成功立案。


丽水中院工作人员正在接听解答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


上述案例仅为丽水法院网上立案的其中一件。据统计,2月3日至2月28日,丽水两级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 1150 件,接听诉讼服务热线1339人次(其中12368热线电话382人次)、处理来信235件。通过在线形式,积极对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特殊时期如何递交立案申请、如何查询案件进展、如何转交诉讼证据等事项及时回复,真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隔空”审案进行时,

智慧法院在战“疫”

战“疫”时期,丽水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严格依法办案,实现“隔空”不隔审,确保疫情防控和诉讼工作两不误。


1月27日,景宁法院在春节假期期间运用“移动微法院”成功在线调解了一起涉湖北疫区当事人案件。


2月2日,松阳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执行案件。


2月3日,正式返岗第一天,丽水中院运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民事案件。


“疫情时期,为做好防控工作,现通过移动微法院方式给你们双方调解,是否同意?”承办法官陈江云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信息。原本定于2月6日开庭审理的两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因疫情都暂时无法返回参加庭审。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陈法官立即转变思路,和原被告双方联系,利用移动微法院先进行在线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件于移动微法院中开始进行调解,原被告在陈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沟通交流。从沟通到草拟协议,再到正式签署,仅用半天时间,案件成功调解,实现了调解全程“线下跑零次,线上最多跑一次”,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即可打官司。


青田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月4日下午16时,青田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员、原告代理人及两名人民陪审员分处多地同时上线参与庭审,三名被告经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审判员、陪审员、当事人分处四地连线开庭,实现了真正的“隔空”审案。
同日,龙泉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涉湖北当事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称赞在线解纷模式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高效便捷。

2月7日,庆元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月9日上午,缙云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多方视频功能,成功调解一起涉湖北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原告系湖北宜昌人,被告为温州市某建筑劳务公司。因湖北、温州均是疫情严重地区,双方当事人短期内无法前来法院开庭,同时经办法官也因从疫区返回被居家隔离。为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办法院远程连线原被告双方,借力移动微法院成功解开当事人心结,对工伤事实、赔偿金额等争议重点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莲都法院法官通过微法院进行质证、举证


2月12日,莲都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送达、开庭、调解、出具调解书、自行履行支付款项到最终原告出具收条,全部流程均通过微法院完成。

“这种异地审案的方式,真正实现足不出户、高效便捷化解纠纷。”当事人称赞道,“我觉得发明移动微法院的人就是一个天才,实在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打官司,方便快捷。


法官表示:“通过浙江智慧法院阅卷,借助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即使隔离在家案件也可以顺利开庭。这是疫情期间我对驻家办案新模式的首次尝试,感觉效果很好。



司法科技助力审判,

打好疫情“阻击战”

为确保疫情期间网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丽水中院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力推“无纸化办案”。防疫期间,全市法院共网上开庭327件,网上审判委员会(线上视频)讨论重大案件1次,网上合议案件93件,网上调撤案件635件。


龙泉法院利用“云”视频方式在线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2月13日,龙泉法院利用“云”视频方式在线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法庭上,审判员佩戴口罩坐在审判席上。视频另一端的被告人,此时正身处龙泉市看守所内。宣判过程全程网络直播,无一当事人至现场旁听,整个宣判过程安全有序。从网上立案到在线开庭宣判,不到24小时,顺利结案。
作为该院首次采用在线模式审理的刑事案件,且因需要实现“三地联审”(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如何从技术上保障审理顺利进行成为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此,该院审管办工作人员经反复与法官沟通,决定利用第三方网上开庭平台实现远程开庭,公诉人、被告人只需一部手机就能接入该平台,使用便捷,效果良好。庭前,法官提前与公诉机关及看守所工作人员联系,并协商进行三地调试。最终,三方从电脑端进入网络视频庭审系统,顺利开庭审理。
疫情期间,丽水法院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争取庭前结案;无法庭前结案的案件,也尽量使用移动微法院的多方视频功能、互联网庭审系统等进行远程开庭审理。此外,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解决当事人网上签字不便的问题,通过互联网等进行远程线上案件合议和文书审签。不断推行信息化举措,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网络庭审’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借助互联网,能打破传统庭审空间限制,为庭审参与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庭审服务,既能保证诉讼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又能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和接触,是法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的一点贡献。”丽水中院审判管理处负责人说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岗位就是战场。疫情之下丽水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引领作用,利用移动微法院进行“云开庭”,真正做到了诉讼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也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了司法便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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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珊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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