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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 国外如何看待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

法影斑斓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1-05-02

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世界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一直如火如荼发展的中国智慧法院建设也不能避免受其影响。但果敢的中国法院人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反而逆流而上,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用智慧去战胜疫情给法院司法带来的重重困难,让全世界都看到了一个依旧公平正义、服务便民的中国司法环境。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迅猛发展,使得国外的媒体、法官、专家对我国的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应用十分关注,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多家知名媒体纷纷对我国互联网法院和智慧法院建设等进行宣传报道,多位域外专家学者也通过实地考察和论坛交流来了解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



域外媒体

互联网法院是中国法院

新技术的孵化器


《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Law Review)于今年3月刊登了一篇名为《推动中国法院信息公开?来自美国视角的本土化建议》(MakingChinese Court Filings Public? Some Not-So-Foreign AmericanInsights)的评论文章。文章以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为切入点,高度肯定了中国法院近年来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代表的司法公开改革(注1:其实是四大公开平台,还有庭审公开平台)。文章还从本土理论和实践探索出发,就如何借鉴参考美国在司法公开领域的经验,提出了改革建议。在文章最后的总结中提出,尽管中美两国制度不同,但司法公开应当是各国司法共同的追求。在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指导下的司法透明化改革,不仅可以提升法院的专业性、责任感,而且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美国律师协会期刊》2019年年底刊文指出,互联网法院是中国法院新技术的孵化器,其在新技术上的探索将逐步推广到全国法院。随着中国法院面临越来越多的案件量,中国司法系统正在寻求利用技术来建立更高效的流程,而互联网法庭就是一名“探险家”,不仅探索新技术的应用,也探索诉讼程序对技术的适应,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司法系统更加公开、公正、专业。《美国之音》2019年12月11日在其“英语学习”栏目发表一篇文章《机器人司法:中国“互联网法院”的兴起》,对我国互联网法院的工作形式、成效作了宣传报道。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中国互联网法院时,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案件场景。该文章介绍说,为应对中国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带来的案件量,中国专门设立了互联网法院。《金融时报》报道了中国发展法律科技、建立在线直播庭审、在线立案与提交证据、在线诉讼与调解等现代化司法系统。报道提到,其中,中国法院在线直播了240万场庭审,而智能审判系统已可辅助法官对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并起草判决书。



《日本时报》2019年年底发文介绍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鼓励法院信息化建设、运用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技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情况。文章专门介绍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无需亲自到现场即可完成在线立案、证据交换和庭审。该文章援引了周强院长的讲话,“中国90%以上的法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案件在线管理”。该文章指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些举措与习近平主席有关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吻合。


澳大利亚《外交官》网站于2019年1月刊文指出中国法院转向人工智能,与中国法院正在推动的“类案同判”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在本轮司法改革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并在取消了案件审批制的同时寻求新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尝试运用大数据技术来实现类案同判,即“类案件强制检索与报告机制”。这意味着,中国法院正在以人工智能技术来实现司法责任制。



域外专家

中国法院在应用互联网技术

方面遥遥领先


德国法兰克福州法院院长威廉·沃尔夫博士于2017年和2019年先后参观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杭州法院在互联网审判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由衷赞叹。2017年,他到最高人民法院交流时表示,“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走在了德国前面。”2019年参观安徽法院后,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安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用。经前后两次对比之后,威廉·沃尔夫院长认为,中国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上走在了世界前列,他对我国法院电子化平台建设和多元调解理念深表赞同,认为线上线下调解、诉调对接的做法能更加高效便捷的处理纠纷。同时对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速度、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由衷赞叹,对电子卷宗生成、快速处理纠纷等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安姆斯特分校(UMass-Amherst)国家技术与争议解决中心顾问委员会主席科林·鲁尔(ColinRule),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Gould冲突解决中心研究员,曾创立美国ODR服务提供商Modria,是将在线纠纷解决(ODR)整合到法院和法律服务组织中的先行者。自1999年以来一直领导开发和推广ODR,通过与美国国家技术与争端解决中心(ODRinfo)和国际在线争端解决委员会(icodr.org)的合作,推动法院提高ODR理论和实践水平。近日,科林·鲁尔获得美国桑德创新奖(SanderInnovationAward)。2019年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召开的第19届世界在线调解论坛上,播放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及浙江在线调解平台的宣传片,引起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科林·鲁尔对中国互联网法院取得的新进展表示赞许,他说“中国在把技术引入法庭方面遥遥领先,世界其他国家也在迎头赶上。”


英国法律科技专家理查德·萨斯坎德(RichardSusskind),自1998年起担任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大法官的信息科技顾问(ITAdviser),计算机与法律协会主席(SocietyFor Computers And Law)、民事司法理事会在线纠纷解决咨询小组主席,牛津互联网研究所(OxfordInternetInstitute) 咨询委员会主席、客座教授,伦敦大学、伦敦沙姆学院和格拉斯哥特拉斯克莱德大学教授。理查德·萨斯坎德于2019年出版了《在线法院和未来司法》(OnlineCourts and the Future of Justice)。书中提到他2017年8月参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感受:


一是看到信息技术在法院应用范围和程度让他感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可以说是当时我在中国看到的技术领先的法院。接待区的导诉机器人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回答超过4万个法律问题,帮助分析法律问题,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文件电子存档设施,建设专用的在线审判庭、在庭审中应用智能语音识别转换系统,实现了庭审电子化同步记录,减少了书记员的工作量。”


二是这是“中国第一个互联网法院的前身”“该法院解决了互联网相关纠纷,例如网上贷款、电子商务(合同和产品责任问题)、域名纠纷和在线版权问题。”


三是“中国有8亿网民,大量的相关纠纷需要新的解决方法。”“2018年,在北京和广州又先后设立了两个互联网法院”。


四是对互联网法院的主要业务做了介绍:“互联网法院大部分业务是在网上发布文件、提交证据(使用区块链认证证据)、庭审和作出判决。在审判中,涉及在线质证、在线审判等。此外,还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为70多个外部调解组织提供纠纷诉前调解服务。”


五是提到法院大数据应用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搭建了一个平台,收集了大量与法院有关的数据,同时运用大数据有助于了解审判动态、提升审判质效、支持司法改革。”


六是预测未来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当超过40亿人在线时,人们通过与数字时代之前的完全不同的方式来交流和寻找信息。能够以一种在模拟世界中不可能的方式进行社交、分享、协作、建立社区、众包、竞争和贸易。到2030年,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法院、法庭,可能已经被我们称之为‘尚未发明的技术’改变了。”





结语


外媒的报道,不但使世界初步了解了中国互联网司法的情况,也可从全球视野看到,我国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创新成效和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取得的明显进展。同时,国外的专家学者也通过实地的考察交流,认为中国互联网法院探索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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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张博謇 校核:何帆

作者:刘峥 邓宇

来源:公众号“法影斑斓”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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