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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助决策】福建三明法院建设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助推河湖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明中院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1-05-02


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提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为国家各个领域、机构开展利用大数据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遵循“用数据说话”基本原则,以服务法院内部管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线,于2019年3月正式在全国开始“数助决策”试点工作:依托大数据平台所支撑的司法数字世界,通过数字体检的模式,全方位反映法院在审判管理中的特色和差距,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所取得的成效和所面临的治理挑战。
以最高人民法院“数助决策”工作为指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构建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司法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数助治理中心。为推动数助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三明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河湖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三明市两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内统外联,与三明市河长办共同设立“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探索出一条运用司法大数据,助力河湖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道。


该中心通过“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贯通数据系统、深化数据共享、推进数据应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对全市流域治理提供及时、高效、全程、严格的司法保护管理机制,并形成有效的水资源数助决策机制


首先,中心提供可视智能预警管理功能。将三明市河长指挥管理系统与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网等司法数据系统对接,与市、县河长办共同对涉执涉诉河流进行全程定点跟踪,并在全市河流电子图上设定醒目警示标识,及时更新相关案件进展及行政处罚、判决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管理预警全市流域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



其次,中心提供远程证据保全展示功能。通过222路河道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河系统、“e三明”市民随手拍,将视频及图形进行集中存储、集中显示和集中管理,对涉诉流域的污染情况进行诉前证据保全固定,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案件取证难的问题,并且可在行政执法听证和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污染情况及危害结果进行更为直观的视频动态展示。


第三,中心提供实时诉后修复巡查功能。通过河道监控系统对禁止令、保护令、修复令、放养令的执行情况,全天定时定点自动巡查,并由河长专管员进行实地巡查,巡查情况将通过河长专管员APP系统反馈法院,河长专管员还可以与承办法官进行双向视频通讯及语音通讯,以便进行远程问题上报和处理。

 


第四,中心提供在线联席研判解纷功能。设立云上法官工作室,与市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建立在线联席工作机制,通过开设线上联动窗口,及时为联席部门开展纠纷化解提供司法服务,共同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提醒和问题警示。


第五,中心提供类案推送规范执法功能。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法院将通过司法大数据系统进行类案推送,定期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与市河长办共同组织网络法律培训,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水行政执法行为。


最后,中心提供云上全民普法宣教功能。开设“水清三明”公众号,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知识等,努力提升社会大众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并开通群众投诉、举报、反馈通道,社会力量全动员,提高全民参与河域治理的积极性。


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结流域内涉水污染刑事案件16件23人,涉非法采砂案件6件7人,涉乱砍滥伐案件237件375人。其中审理的三明永丰化工公司、罗林群等三人污染环境案及倪可佃等三人环境监管失职案,为三明法院妥善审理涉闽江源保护的典型案件,被评为福建法院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件。三年来,全市法院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方式,先后责令刑事被告人放养鱼苗45.4万余尾、放流“长江二号”绒毛蟹185公斤,管护河段100余公里。



三明全市两级法院还持续深入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对被告人发出“护河令”、“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等各类全省首创的生态修复令共计十余份,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完善联席互动制度,通过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动参与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宣传、重大案件督办等措施。去年12月,三明全市两级法院均挂牌设立“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实现全覆盖。今年4月,三明中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发布了《关于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湖长制的十条意见》,从十个方面力求持续深化法院与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后,三明市两级法院将以设立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为起点,依托司法大数据平台,助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预警、分析、决策,不断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注入社会力量和部门资源,持续汇聚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续为三明流域绿色发展和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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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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