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 | 司法救助解民之急
案情简介
据悉,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案件经惠安法院审理判决,其中被告吴某应赔偿原告陈某77.8万元。
“法官,我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至今仍无意识,现在肇事者没有钱给我们,家里的主要收入也没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爱人向执行法官哭诉。
陈某一家都是低保对象,陈某的爱人一边要照顾受伤在床的丈夫,一边要抚养两个仍在上学的小孩,家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别着急,国家有司法救助的政策,你的情况符合规定条件。”了解到陈某特殊的家庭情况,惠安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收到发放的8万元救助金,陈某的爱人时常皱起的眉头终于稍稍松了松。
惠安法院持续攻坚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对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及时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其燃眉之急,帮助其渡过难关,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救助力度。
成立司法救助委员办公室,组建合议庭审查司法救助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集中筛查管理,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司法救助申请、审核以及救助金发放的公开、透明。
二是优化救助服务,增强司法温度。
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公开提供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一次性主动告知并释明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简化救助申请流程,为行动不便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
三是创新救助形式,拓宽救助广度。
深入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建立“执行+保险”新模式,前移救助端口,拓宽救助渠道。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涉劳动者工资、涉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及时为经济特困申请人提供多元司法救助。
今年来,惠安法院共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争取各类司法救助金81.9万元,均已发放到位。
下一步,惠安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涉劳动者工资、涉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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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李涛、徐君鸿
编辑 | 何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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