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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建造师证像"驾照",年度12分,五种情况一次扣光!

2017-11-25 陕西建设网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经理实行记分制,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以及严重程度:

一:1)分值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3分、2分、1分四种。。


        3)处理办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但不足12分的,记分单位应当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由记分单位责成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本周期所有记分决定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第二条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记分项目及标准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第七条 ,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第八条 ,

(八)现场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第九条 ,

第十条 ,

第三章 记分程序

第十一条 ,,

第十二条 ,,。,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记分单位应妥善保存好申诉、复查等资料备查。

第十三条 ,,,

第四章 记分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在检查中,

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 。,

第十九条 ,

第二十条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定期检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记分管理情况。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记分管理情况。

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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