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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人身保险中,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8种情形(上)

左飞飞律师 飞常说法
2024-08-23

【1】前言

高收入人群中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动辄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甚至更高。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明确的,受益人可以办理理赔获得保险金。高收入人群借助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的特点来实现保险金的精准传承。但在实践中存在受益人指定不明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等情形,此时保险金由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变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金性质变化之后,作为遗产的保险金就需要用来清偿被保险人(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保险金性质的这一变化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当初的投保意愿不相符,本文旨在探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哪些情形会导致保险金性质的变化。

【2】法律规定

盘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受益人的条款,发现在至少8种情形中人身保险的保险金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这八种情形分别是: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3.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4.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5.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6.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7.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8.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3】人身保险中,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8种情形及法院判例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分配

法院判例一:

(2022)鲁08民终1031号丁某、李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一为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由于丁某某生前投保的8份保险合同均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的3333158.27元,应当作为丁某某的遗产处理。另,依据意外伤害或者一方死亡为给付条件等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一般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一审法院据此裁判,并无不当。”

法院判例二:

(2015)京铁民(商)初字第398号赵某与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骆某兰身故保险金是否应当由原告赵某继承。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骆某兰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故被告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原告赵某提交的遗嘱,骆某兰对其所有的有价非固定财产已留有遗嘱并对此作出了处理,有“骆某兰”签名和捺印,该遗嘱并有王×1、王×2两个见证人证明,两证明人分别签名,且证明人王×1亦出庭作证此遗嘱是骆某兰亲笔书写,该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其处分的财产系其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要件,被告虽对该遗嘱真实效力有疑问,但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进行证明。综上,该遗嘱应合法有效,本院对于该份遗嘱的效力予以认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赵某保险金53050元。”

【左飞飞律师解读】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诉讼中经常出现的一种争议是被保险人的配偶以当初保费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交纳,主张保险金理赔后需要先把配偶的部分划分出来。法院在判例一中阐明根据《保险法》42条的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设立了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判例二);被保险人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被认定无效的,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判例一)。

2、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分配

上图中,A男的终身寿险保单受益人约定为“配偶+B女姓名”,当A身故时,其与B女已经离婚,B女不再是他的配偶,此时认定保单为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A男)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法院判例:

(2019)苏民申1548号戚某琴与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保险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节选:

“本案中案涉投保单载明受益人为戚某琴,身份关系为配偶,能够认定严某明在投保时约定了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关系。其后严某明与戚某琴于2010年离婚,严某明于2017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戚某琴的身份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应当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案涉保险金应按严某明遗产进行处理,戚某琴不再具有受益人资格。”

3、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分配

法院判例:

(2020)桂执监288号李年秀、韦洁敏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本案保险合同是否约定有受益人,向申诉人追回保险理赔款是否有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因此,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具体反映本案关键是对保险单中特别约定除另有约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如何理解。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的规定,可以确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亦即法定继承人《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因此,本案保险单的特别约定应认定为约定有受益人情形,受益人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4】总结

人身保险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保险金都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这提醒保险消费者,特别是配置了大额保单的高收入人群,投保人身保险时一定要指定明确的受益人,并且在身份关系发生变化后(比如离婚)要及时变更受益人。审慎指明受益人,让你的保险金始终指向所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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