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新公司法是企业主、董监高等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试金石
公司是孕育高净值人群的摇篮。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直接影响近五千万家存量公司,并深远影响企业主、董监高家庭的创富、守富、传富过程。在报行合一政策推行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及时、准确、全面理解企业主、董监高家庭在新公司法施行后身处的真实财富环境,风险和需求变化,成为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赢得高客、服务高客的必修课。
新公司法的突出亮点是强化了股东的出资义务,扩大了对股东权益的保护,细化董监高的信义义务,促使董监高忠实勤勉。这对于企业主、董监高家庭的现金流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1.企业主与公司、家庭之间的双向现金流
企业主正向现金流(工资奖金、股息分红、股权增值变现、剩余资产分配等)将企业经营成果及时转为企业主家庭财产,用于满足提高生活品质、子女优质教育、父母养老健康、多元资产配置、慈善公益等家庭需求。
企业主逆向现金流有限期履行实缴出资的义务、帮助公司融资借款、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侵犯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
企业主逆向现金流一方面要求企业主家庭资产有一定流动性,另一方面责任承担会直接导致家庭生活品质降级(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子女优质抚育受限、父母养老健康投入受阻,甚至家庭资产被冻结查封、强制执行。如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创业失败,6亿元债务上演“真还传”。
2.董监高与家庭之间的双向现金流
董监高通过正向现金流(工资奖金、股权激励、费用报销等)获取高收入,用于满足家庭高品质生活需求。
董监高逆向现金流,有为企业融资借款提供担保,违反忠实义务返还违法收入,因违反勤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如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中多位董监高被判承担巨额赔偿。董监高的逆向现金流直接影响董监高家庭的生存和发展。
3.企业主及董监高家庭现金流管理四大原则
现金流如血液,血液循环是否通畅决定了公司的生死存亡,也直接影响家庭的生存发展。企业主、董监高家庭的现金流管理须坚持现金为王、稳健为重、保障先行、有效传承四大原则。
(1)现金为王
企业主家庭的资产配置须保持一定流动性,规划履行出资义务,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董监高职业普遍有“三高”:职位高、收入高、风险高。企业主和董监高家庭都应准备一笔应急资金,应对突发责任和收入中断风险。
(2)稳健为重
公司经营成果及时转为企业主家庭财产,落袋为安;企业主家庭资产配置应稳健为重,对冲公司经营内含的高风险。
董监高人群的高收入应根据家庭生命周期规划整体、长期现金流,并在资产配置中平衡投资与保障占比。
(3)保障先行
企业主、董监高通常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其自身安危与家庭财富安危息息相关,自身保障应先行配置充足,使用保险产品转移自身意外、重疾、身故、职业责任等风险;公司经营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使用保险、信托等制度工具为家人构建伴随终身的现金流成为高净值人群普遍的选择。
(4)有效传承
企业主的财富传承分为股权传承和家庭财产传承。股权传承伴随公司权力的交接班,是一个需要提早规划、从长计议的过程;企业主和董监高的家庭财产(房产、资金、金融投资等)要实现有效有序的传承,有必要转变理念,由传承财产转换为传承现金流,综合运用法律工具与保险、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等金融工具精准传承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