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涉外主体继承中国境内遗产后如何汇出中国?

飞常说法
2024-08-23

一、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业务
外汇管理部门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业务是指申请人取得外国公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后,需将其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并汇出境外的,应到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资金购付汇核准。

二、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业务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官网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要求为例)

1.书面申请,并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应提供:

①申请人持有的外国护照或其他证明其国籍的证明文件。

②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证明。

(2)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特区护照。

(3)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3.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等)。

4.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或租赁合同或协议、财产转让合同或协议、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

5.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如个人确有需求,可在原件上加注业务办理情况,原件返还个人后,留存加注后的复印件。企业税务备案采用电子化方式的,可由银行在网上核验相关电子化税务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同意代理人受托办理继承财产转移及相关购付汇业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以及委托代理日期等关键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需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签字。

四、总结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在海外投资、购买房产,或者与外国人缔结婚姻关系,长期在国外生活,也有很多中国人选择移民,加入外国籍,或者是取得国外永居身份。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吸引了很多外国人前往中国工作、生活、置产。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复杂的涉外财富传承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充分保护华侨及外国人的财产权和继承权。涉外继承发生时,在公证处、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梳理有关材料,恰当选择路径,可以少走弯路,大大缩短继承周期,节省成本,高效取得遗产。
关联文章阅读:
1.《财富传承之路:从“被动继承”经“主动传承”到“精准传承”》
2.《你的财富是自己在管理还是放任“陌生人”在管理?》
3.《隔代传承家庭的8种典型类型》
4.《如何看待年轻未婚者立遗嘱指定朋友继承遗产?》
5.《六款遗嘱,总有一款适合你》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飞常说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