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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今年起内蒙古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重点治理……

2018-01-13 悦享鄂尔多斯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





这些都是扶贫领域的腐败频发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也曾多次曝光一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中央、自治区的惠农财政补贴和扶贫专项资金,是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对一些生活极其困难的群众而言,更是“救命钱”。


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动起了歪脑筋,想在这些扶贫资金上动手脚。这些行为使得党的扶贫政策打了折扣,直接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内蒙古只有一个态度,那就“零容忍”。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自治区纪委近日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在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  

治理重点:


那么,对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实施方案》作出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同时还有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频繁检查评比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也将受到严肃处理。


严肃追责: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自治区纪委将每季度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问责情况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记者了解到,我区还将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从2018年1月份开始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曝光,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丨内容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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