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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 免费!佛山这几类人群将由政府代缴保费!

佛山民政 2021-11-11


好消息

这几类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将由政府代缴保费啦!



为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助力困难群众精准脱贫,防止因年老陷入贫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340号)要求,佛山市民政局起草了《佛山市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公示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那么,代缴对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代缴标准是什么?

如何参保?

往下看,答案就在这里!


代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6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


代缴标准


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如果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531155782@qq.com

电话:0757-83330239(传真)

还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哦!


原创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念响新媒体微信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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