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你就是“佛山最美社工人”!快来参加吧!
好消息~好消息
“佛山最美社工人”命名活动正式开始啦!
说的就是你!
快来参加吧~
自2008年开始,佛山市社会工作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民办社工机构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有182家,持证社工多达11364人。
为弘扬社会工作的大爱精神,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决定于2019年1月至3月期间组织开展“佛山最美社工人”命名活动。
如何命名
推荐阶段:2月19日前,通过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及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推荐或自荐。
评审阶段:评审工作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网络投票数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产生“佛山最美社工人”人选,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公示后确定。
命名阶段:在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期间,为获得“佛山最美社工人”称号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命名。
①全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工作者;
②全市范围内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的人员;
③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的人员。
基本条件:
①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社会工作事业,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弄虚作假情况;
②能够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投身于各项社会活动,能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③在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的发展中具有敏锐性和前瞻性,对社会工作的推广和开展发挥引领作用。
主要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①从事社会工作10年及以上,且在佛山市内服务社工行业5年及以上,为佛山市本地社工发展作出贡献的;
②从事社会工作教育和科研工作,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基础,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成就突出,在全国、全省、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声誉,成果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者;
③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创新模式,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成绩显著者;
④具备先进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理念,积极推动当地社会工作政策制定,有效落实社会工作具体措施,在当地社会工作发展中不断创新和取得突破;
⑤曾获国家、省、市“社工之星”、“优秀社工”、“最美民政人”等荣誉称号的。
①市级单位、机构推荐对象: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推荐;
②各区推荐对象:由社会工作者所在区社会工作协会推荐;
③自荐:由社会工作者个人自荐。
本次推荐活动拟从60名候选人中最终产生20名“佛山最美社工人”。60名候选人的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①市级单位、机构推荐名额:8名;
②各区民政部门推荐名额:禅城区12名,南海区15名,顺德区15名,高明区5名,三水区5名。
1、填写《佛山市“最美社工人”推荐申报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2、报送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工作照2张,主要介绍个人工作情况和服务成效,个人照片大小在300K以上,竖向格式;
3、个人如有奖励及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交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三份于2月19日前报送(请在2月19日下午下班前送达),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市级单位、机构推荐对象由市社会工作协会统一收集报送;各区推荐对象由各区社会工作协会统一收集报送;社会工作者个人自荐请直接寄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
1、纸质版推荐材料的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5楼505室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
2、电子版推荐材料的报送邮箱为:fsshexi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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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奖时间/门票有效期:2019年2月5日-2019年2月19日(工作时间: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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