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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会组织 欢迎报名入库,来助力百千万工程
今年初,佛山市民政局印发了《佛山市“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简称《实施方案》),得到了全市广大社会组织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为帮助各社会组织充分了解专项行动的实施安排,我们在此对《实施方案》进行公布。同时,我们诚挚欢迎大家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可以通过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入库,我们将持续推进更多的社会组织与村(社区)进行结对,实现合作共赢。
欢迎报名
入库
联系电话:83335201、83383585佛山市“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广泛发动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到“百千万工程”这个“头号工程”中来,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社会力量支撑,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社会组织中开展此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二)发动自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搞摊派、不分任务。在充分调研、精准对接上多下功夫,充分挖掘社会组织自身的优势,强调重在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确保社会组织大有大的作为,小有小的作为,确保专项行动的可持续性可操作性。
(三)开放创新。打破传统单纯给钱、给物的帮扶思路,鼓励社会组织与对接的镇(街道)村(社区)面对面沟通,碰撞出新思路新项目,以民生微实事、群众微心愿等方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探索实现需求的多种途径。鼓励社会组织通过专业培训、搭建平台、远程链接资源等方式实现多元化合作。
(四)合作共赢。引导社会组织在专项行动中实现自身的锻炼提升,注重专业特点、行业优势与参与的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项目落地的过程中普及社会组织理念、运用专业工作手法、扩大社会组织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掌握帮扶对象需求加强摸底、走访、调研、筛选,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社会组织”等方式,建立聚焦困难群众关切、便于社会组织参与、“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需求项目,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供需对接成功率、成果转化率。
(三)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根据佛山市结对帮扶云浮、茂名和市民政局定点联系高明区明城镇明南村任务,以及市内涉农地区镇(街道)村(社区)帮扶需要,采取“定项目、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方法,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助学帮教、医疗援助、消费帮扶、助农扩销等多元化帮扶,全面助力云浮、茂名、明城镇明南村和市内高明、三水等地区乡村振兴。
市民政局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发出参与专项行动倡议书,引导全市社会组织资源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市民政局选取高明区更合镇作为试点,摸清项目需求和梳理市级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活动意向,结合各方意愿,采取“一会联一村”“多会联一村”等方式确立第一批结对安排,组织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与镇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并向社会公告参与行动的社会组织名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区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持续推进(2024年4月—2026年12月)在前期结对帮扶调研和试点基础上,明确重点帮扶镇、村,挖掘明确需求,与各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意向洽谈达成共识,分步骤分领域完成既定任务,市级社会组织不少于100家参与结对帮扶项目。市民政局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联席会,充分动员链接资源和力量,动态扩展帮扶项目,督促指导项目落地落实;各区民政局及时报送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社会组织典型,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研判行动成效、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共建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三)总结宣传(2027年1—7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树立典型示范,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和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报道行动成效,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发挥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专项行动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促进形成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百千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与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及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督导和检查。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并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形成共同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支持激励。全市民政部门各条战线包括民政主管的社会组织、慈善和社工机构,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推动社会力量更多地向养老、救助、社会事务等民政服务对象汇聚;要通过专题辅导、能力培训、平台搭建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进来。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基金会、枢纽型的社会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发挥资源汇聚作用。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要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等方式给予激励,在发展党员、等级评估、评优评先等工作给予优先考虑。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大力推广社会组织参与专项行动的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为爱心企业、爱心个⼈、社会组织等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收集、报送有特色、有实效、可复制的经验和案例,市民政局将适时进行总结推广。
原创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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