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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高可获5500元资助!高明区慈善助学金现正接受申请

佛山民政
2024-09-01





近日,高明区慈善工作会议公布今年慈善会助学方案,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最高可获每人5500元的慈善助学资金。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到其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今年的助学对象为具有高明区户籍,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病致困及其他困难家庭,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学生。


其中主要包括四大类:

01

本年新入读本科、大专困难学生(不包含本年入读全日制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家庭大一新生,此类学生属于政府部门资助对象,向教育部门申请),每人发放5500元;

02

高中、中职的困难学生,每人发放2000元;

03

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的在册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的学生,每人发放4500元;

04

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每人发放3000元。


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调查核实后,上报相关申请资料给区慈善会审查审批。符合条件的,由高明区慈善会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困难学生的银行账户中。本次慈善助学申请时间截至8月31日。


相关链接:慈善助学申请资料及流程


申请资料:


(一)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

(二)提供申请书,说明家庭情况;

(三)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本人及户主页,复印在同一页上);

(四)学生本人(监护人)佛山农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对应家庭类型提供的佐证资料复印件: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家庭提供低保边缘证;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单亲家庭提供单亲相关证明材料;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儿童福利证》;因病致困家庭提供病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困难家庭提供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须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没有工作单位打散工、务农的提交个人收入证明承诺书);

(七)在校就读证明:提供学校盖章的在校就读证明、学生证注册盖章页、录取通知书(新生)等可证明学生在校在读的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在8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应申请资料;

(二)镇(街道)公共服务办会同村(社区)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5日前将第一批、9月6日前将第二批符合申请助学条件的学生资料加具意见后,报送给区慈善会;

(三)区慈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学生名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分两批于8月底、10月底前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账户中。


来源 | 高明区慈善会、佛山+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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