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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刮碰老人起纠纷,金牌调解员介入巧调解

法治周宁 2021-05-08

未成年学生刮碰老人,引发纠纷怎么办?狮城镇小林调解工作室与狮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用巧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未成年学生刮碰老人的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2021年3月1日中午13:30左右,未成年学生华某骑电动车上学,在经过周宁县工商银行路段时,刮碰到了老人王某某,导致王某摔倒受伤。华某立即与母亲孙某某联系,由孙某把王某送到周宁县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诊断,王某为脚扭伤,需住院治疗。王某已年过八旬,脚扭伤后,无法行走,王某家人也大都在外,只有一个孙子在家,照顾老人成了问题,考虑到这些因素,孙某主动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责任。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和孙某某的精心照顾,王某某的脚伤得到康复,顺利出院回家静养。



王某出院后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怎么赔偿?与王某协商不成怎么办?这一连串的担忧犹如一块块巨石压在了未成年学生华某的身上,华某从此寡言少语,感觉自己撞了人给家里闯了祸,华某的父母对孩子的状态束手无策,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担心华某目前的状态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孙某突然想起了在《福建法治报》上看到过狮城镇小林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员调解的报道,于是拨打狮城派出所电话咨询,了解到金牌调解员是小林调解工作室主任林陈水,申请要求小林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小林调解工作室受理后,林陈水立即电话联系狮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胡自励,然后两人立即赶往调查,经过调取监控、与当事人交谈和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当时华某刮碰老人以及治疗、照顾等情况,两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也皱起了眉头:一方是承受巨大心里压力的未成年学生,一方是年过八旬且亲人不在身边需要照顾的老人,当事双方家庭也并不富裕,这些情况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两位调解员很清楚调解工作,调解主要是讲法律、摆事实、明责任,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纠纷要“攻心”,从“讲人情”进行调解。两位调解员先是向双方明晰了事故的责任,然后向老人王某说明了华某作为未成年学生诚实、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品质,其母孙某在老人住院期间主动承担了照顾的责任,刮碰后华某一直自责,心里压力很大,希望老人王某能从孩子的处境出发,不要因为刮碰事件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影响到孩子的前途,老人王某被感化,同意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孙某承担老人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一次性补偿老人王某后续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人民币3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纠纷的化解,调解员巧用“攻心”,摆事实、“讲人情”,成功化解了涉及未成年学生与高龄老人的纠纷,安了老人的心,也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安心学业,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矛盾纠纷化解后,但两位调解员并没有感觉松了一口气,为了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需要家长、学校、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杜绝此类纠纷再发生。建议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能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管好孩子,不给他们提供骑车上路的条件,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告诉学生未满16周岁不能骑共享电动车上路,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共享电动车商家应从严把控实名取车制度,加强电子锁锁车性能,增设人脸识别技术环节,真正落实不允许未成年人骑车,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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